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1個月 | -0.80% | -0.62% | 9/59 | 85% |
3個月 | +1.66% | +4.08% | 16/59 | 73% |
6個月 | +2.42% | +8.31% | 47/59 | 20% |
1年 | +11.23% | +16.40% | 15/59 | 75% |
3年 | +7.95% | -1.58% | 11/59 | 81% |
5年 | +16.22% | +10.91% | 4/59 | 93% |
10年 | -- | +23.50% | -- | -- |
15年 | -- | --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今年以來 | +9.75% | +10.27% | 6/59 | 90% |
2023年 | +8.02% | +3.02% | 28/59 | 53% |
2022年 | -9.75% | -14.28% | 11/59 | 81% |
2021年 | +6.41% | +5.15% | 13/59 | 78% |
2020年 | +2.23% | +6.90% | 20/59 | 66% |
2019年 | -- | +13.02% | -- | -- |
2018年 | -- | -2.56% | -- | -- |
2017年 | -- | +1.79% | -- | -- |
2016年 | -- | +4.19% | -- | -- |
2015年 | -- | -2.96% | -- | -- |
2014年 | -- | +6.49% | -- | -- |
2013年 | -- | +5.14% | -- | -- |
2012年 | -- | -- | -- | -- |
2011年 | -- | -- | -- | -- |
2010年 | -- | -- | -- | -- |
2009年 | -- | --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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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300.0萬 | 59/59 | -- | -400.0萬 | 59/59 | -- | -100.0萬 | 37/59 | 37%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600.0萬 | 59/59 | -- | -1000.0萬 | 59/59 | -- | -400.0萬 | 37/59 | 37%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4241.5萬 | 47/59 | 20% | -1845.8萬 | 59/59 | -- | +2395.6萬 | 22/59 | 63%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6996.3萬 | 44/59 | 25% | -4227.5萬 | 59/59 | -- | +2768.7萬 | 22/59 | 63%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基準日 | 除息日 | 發放日 | 每單位配息金額 | 幣別 |
---|---|---|---|---|
2024年 | 累積配息率 4.8% | |||
2024/10/04 | 2024/10/07 | 2024/10/21 | 0.0411 | 台幣 |
2024/09/04 | 2024/09/05 | 2024/09/19 | 0.04209 | 台幣 |
2024/08/02 | 2024/08/05 | 2024/08/16 | 0.0421 | 台幣 |
2024/07/02 | 2024/07/03 | 2024/07/17 | 0.0423 | 台幣 |
2024/06/04 | 2024/06/05 | 2024/06/20 | 0.0425 | 台幣 |
2024/05/03 | 2024/05/06 | 2024/05/17 | 0.0414 | 台幣 |
2024/04/02 | 2024/04/03 | 2024/04/18 | 0.0441 | 台幣 |
2024/03/04 | 2024/03/05 | 2024/03/18 | 0.0443 | 台幣 |
2024/02/02 | 2024/02/05 | 2024/02/29 | 0.043 | 台幣 |
2024/01/03 | 2024/01/04 | 2024/01/18 | 0.041 | 台幣 |
2023年 | 年度配息率 6.0% | |||
2023/12/04 | 2023/12/05 | 2023/12/18 | 0.041 | 台幣 |
2023/11/02 | 2023/11/03 | 2023/11/16 | 0.04 | 台幣 |
2023/10/03 | 2023/10/04 | 2023/10/19 | 0.0421 | 台幣 |
2023/09/05 | 2023/09/06 | 2023/09/19 | 0.044 | 台幣 |
2023/08/02 | 2023/08/04 | 2023/08/17 | 0.045 | 台幣 |
2023/07/05 | 2023/07/06 | 2023/07/19 | 0.044 | 台幣 |
2023/06/02 | 2023/06/05 | 2023/06/16 | 0.043 | 台幣 |
2023/05/03 | 2023/05/04 | 2023/05/17 | 0.0417 | 台幣 |
2023/04/10 | 2023/04/11 | 2023/04/24 | 0.0415 | 台幣 |
2023/03/02 | 2023/03/03 | 2023/03/16 | 0.042 | 台幣 |
2023/02/02 | 2023/02/03 | 2023/02/16 | 0.042 | 台幣 |
2023/01/04 | 2023/01/05 | 2023/01/31 | 0.0398 | 台幣 |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
1年 | 6.31% | 8.85% |
3年 | 8.07% | 12.79% |
5年 | 10.32% | 15.04% |
10年 | -- | 10.95% |
15年 | -- | --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
本基金費用率 | 2.63% | 2.43% | 2.27% | 2.54% | 1.12% |
經理費率(每年) | 1.70% | ||||
保管費率(每年) | 0.27% | ||||
同類基金平均 | 2.08% | 2.08% | 2.07% | 2.14% | 2.04% |
同類基金最高 | 2.63% | 2.43% | 2.27% | 2.54% | 2.21% |
同類基金最低 | 1.77% | 1.85% | 1.83% | 1.93% | 1.12%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新光首選收益傘型基金之新光全球特別股收益基金(B配息)新台幣
- ISIN CodeTW000T1443B6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19/07/11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組別全球特別股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5,764萬 (2024/10/31)
- 基金總規模台幣2.5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簡秀君
- 管理公司A0014-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中華民國及國外地區
投資標的
上市/上櫃/特別股/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政府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存託憑證/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國際金融組織債券/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
投資特色
(1) 聚焦上市特別股,彈性搭配其他證券:本子基金是以投資股權性質之特別股為主,所 投資之特別股係指於全球證券交易所掛牌之特別股,包括美國證券交易所(NYSE)及美 國店頭市場(NASDAQ)掛牌之特別股(Preferred)。除股票外,本子基金可將資金部分配 置於符合金管會信用評等等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固定收益性質之有價證 券*。 *包括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 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等有價證券。 (2) 運用有特別股優勢,分散投資風險:特別股有別於普通股,優先普通股配發股利,發行 公司通常為資本充裕之大型公司,配發股利之持續性較高,加上特別股投資人多著眼 於股利之發放,相對不受營收表現衝擊,故特別股之股價波動度一般而言較普通股低。 又,特別股與其他資產相關性低的情況下,不失為分散投資風險之工具。 (3) 運用特別股定期發放之股息,使投資組合擁有較穩定之資金流入:本子基金運用特別 股具備息值或息率固定之特性,在定期派息之優勢下,成為本子基金配息來源之一。 (4) 投資證券計價幣別以美元為主:基金投資之有價證券計價幣別將以美元為主,匯率波 動風險與管理化繁為簡。 (5) 風險控管:以優化特別股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應市場波動度加大時的不確定性,而控制 整體投組相對指數波動幅度。避免在市場出現劇烈變化時而過度增加曝險,並藉由增 益效果來提高整體投組收益率。 (6) 雙幣計價幣別與累積或配息等各式投資優選:提供新臺幣、美元計價的累積或配息級別, 產品設計多元化,可提供投資人多重資金配置需求。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1.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 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子基金投資於國內外之有價證券。 2. 原則上,本子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應符合下列投資比例之限制: (1) 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承銷股票、存託憑證之總金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 之七十以上,且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特別股及具特別股性質之有價證券總金額,應達本子 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以上。 (2) 前述所稱「具特別股性質之有價證券」係指以特別股為主要投資標的或追蹤特 別股指數為目的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槓桿型ETF)。 3. 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 前述 2.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 (1) 本子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 (2) 依本子基金淨值公告之前一營業日之資產比重計算,本子基金任一或合計投資 金額占本子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地區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 A. 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所發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有下列情形之一: a. 最近六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十(含 本數)以上; b.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二 十(含本數)以上; B. 發生重大政治性、經濟性且非預期之事件(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恐 怖攻擊、天災等)、國內外金融市場(股市、債市與匯市)暫停交易、法令 政策變更(如實施外匯管制、縮小單日跌停幅度等)、不可抗力之情事, 致有影響該國或區域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者; C.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或中華民國因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兌; D.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發生該國貨幣單日兌美元匯率跌幅達百分之五(5%)或 連續三個交易日匯率累計跌幅達百分之八(8%)以上者。 4. 俟前述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 2.所列之比 例限制。5.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經金管 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子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上開資產存放之銀行、 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 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6. 經理公司運用本子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國內 外證券經紀商,在投資所在國或地區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 易,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7. 經理公司依前述規定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交易時,得委託與經理公司、基金保管機 構或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有利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或基金保管機構或國外 受託保管機構之經紀部門為之,但支付該證券經紀商之佣金不得高於投資所在國或地 區當地一般證券經紀商。 8. 經理公司運用本子基金為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或金融債券 (含次順位金融債券)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9. 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得運用本子基金從事衍生自有價證券、利率、 股價指數、存託憑證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期貨、選擇權或期貨選擇權、利率交換及其 他經金管會核准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並應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 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金管會之其他相關規定。如 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時,從其修正後規定。 10. 經理公司得以換匯、遠期外匯交易、換匯換利交易、新臺幣對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 易及外幣間匯率避險(Proxy Basket Hedge)(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 選擇權等)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以規避匯率風險,如基於匯 率風險管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需要而處理本子基金匯進及匯出時,並應符合中華民 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時,從其修正後規 定。 11. 本子基金所從事之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Proxy Hedge)係以直 接購買銀行等依當地政府法令得從事外匯買賣業務之金融機構所提供之二種外幣 間或一籃子(Proxy basket Hedge)外幣間匯率之遠期外匯或選擇權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