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級別 | 成立日期 | 限法人? | 配息方式 | 基金規模 | 計價幣別 | 最新淨值 | 漲跌 | 漲跌福 | 年初至今績效 | 1年績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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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A(不配息) | 2018/05/04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9,059萬 | 美元 | 0.3968 | +0.00 | +0.00% | +6.47% | +11.27% | 看詳情 |
新台幣A(不配息) | 2018/05/04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6.4億 | 台幣 | 11.9701 | +0.02 | +0.15% | +9.01% | +12.12% | 本頁基金 |
新台幣NB(配息) | 2018/05/04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4.49億 | 台幣 | 8.4411 | +0.01 | +0.15% | +8.42% | +11.53% | 看詳情 |
新台幣B(配息) | 2018/05/04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4.26億 | 台幣 | 8.4122 | +0.01 | +0.15% | +8.45% | +11.58% | 看詳情 |
美元NB(配息) | 2018/05/04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1,318萬 | 美元 | 0.2794 | +0.00 | +0.00% | +4.72% | +9.10% | 看詳情 |
美元B(配息) | 2018/05/04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341萬 | 美元 | 0.2785 | +0.00 | +0.00% | +4.31% | +8.66% | 看詳情 |
所有級別累計 | 台幣59.48億 |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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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 +1.27% | -2.43% | 19/448 | 96% |
3個月 | +2.66% | -3.78% | 43/448 | 90% |
6個月 | +4.09% | +1.10% | 207/448 | 54% |
1年 | +12.12% | +6.17% | 121/448 | 73% |
3年 | +14.65% | -0.35% | 19/448 | 96% |
5年 | +9.06% | +8.16% | 174/448 | 61% |
10年 | -- | +15.54% | -- | -- |
15年 | -- | --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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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 | +9.01% | +0.38% | 45/448 | 90% |
2023年 | +10.66% | +15.99% | 142/448 | 68% |
2022年 | -5.31% | -15.59% | 39/448 | 91% |
2021年 | +1.76% | -3.78% | 230/448 | 49% |
2020年 | -6.50% | +10.68% | 319/448 | 29% |
2019年 | +9.25% | +8.60% | 234/448 | 48% |
2018年 | -- | -7.72% | -- | -- |
2017年 | -- | +19.68% | -- | -- |
2016年 | -- | +5.09% | -- | -- |
2015年 | -- | -9.84% | -- | -- |
2014年 | -- | -8.72% | -- | -- |
2013年 | -- | +12.77% | -- | -- |
2012年 | -- | -- | -- | -- |
2011年 | -- | -- | -- | -- |
2010年 | -- | -- | -- | -- |
2009年 | -- | --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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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7400.0萬 | 240/448 | 46% | -8700.0萬 | 252/448 | 44% | -1300.0萬 | 293/448 | 35%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3.8億 | 218/448 | 51% | -4.9億 | 194/448 | 57% | -1.1億 | 335/448 | 25%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11.5億 | 201/448 | 55% | -8.5億 | 207/448 | 54% | +3.0億 | 160/448 | 64%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14.7億 | 210/448 | 53% | -12.2億 | 224/448 | 50% | +2.6億 | 204/448 | 54%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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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2.27% | 6.71% |
3年 | 6.01% | 13.73% |
5年 | 8.26% | 14.26% |
10年 | -- | 11.91% |
15年 | -- | --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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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A DEUTAG UK FINANCE PL | 1.45% |
VIRIDIEN | 1.29% |
PLT VII FINANCE SARL | 1.21% |
LORCA TELECOM BONDCO | 1.15% |
MOTION FINCO SARL | 1.05% |
APCOA PARKING HOLDINGS G | 1.01% |
DIRECTV HOLDINGS/FING | 0.97% |
EXPLORER II AS | 0.94% |
FRONTIER COMMUNICATIONS | 0.94% |
ENERGIA GROUP ROI | 0.92% |
CQP HOLDCO LP/BIP-V CHIN | 0.91%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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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費用率 | 1.97% | 1.97% | 1.97% | 1.97% | 1.97% | 1.31% |
經理費率(每年) | 1.70% | |||||
保管費率(每年) | 0.26% | |||||
同類基金平均 | 1.65% | 1.61% | 1.64% | 1.50% | 1.58% | 1.49% |
同類基金最高 | 2.71% | 2.71% | 2.71% | 2.75% | 2.78% | 2.78% |
同類基金最低 | 0.04% | 0.04% | 0.04% | 0.04% | 0.03% | 0.04%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國泰主順位資產抵押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新台幣A(不配息)
- ISIN CodeTW000T3775A1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18/05/04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組別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高收益債)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16.4億 (2024/10/31)
- 基金總規模台幣59.48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王心怡
- 管理公司A0037-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彰化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
投資標的
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及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含槓桿型ETF、反向型ETF)。外國有價證券為:1、在中華民國境外之國家或地區進行交易並由外國國家或地區或機構所保證、發行、承銷或註冊掛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2、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債券型及貨幣市場型境外基金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債券型及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含槓桿型ETF、反向型ETF)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本子基金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及優先 擔保債券。雖非投資等級債券為高風險債券, 但優先擔保債券係指具有擔保品且受償順序 優於次順位債權之債券,且本子基金投資範 圍分散於全球,投資人應充分了解基金投資 特性與風險。基金定位屬於一般開放式債券 型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為尋求固定之潛 在收益且能承擔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宜斟 酌個人之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之可運用期間長短後辦理投資。
投資特色
(1) 本子基金主要投資之債券具有擔保品且 受償順序優於次順位債權;雙重防線更 能保護投資人的利益。 (2) 在獲得債權雙重防護的同時,優先擔保 非投資等級債券擁有與傳統非投資等級 債券相仿的殖利率,能提供不遜於一般 非投資等級債券的收益水準。 (3) 優先擔保債券存續期間較一般非投資等 級債券短,不僅面對升息時風險較低, 同時價格波動度較低、回報率穩定性較 高。 (4) 本子基金之國外投資顧問,霸菱有限責 任公司(Barings LLC)為一聲譽卓著之專 業資產管理者,對於優先擔保非投資等 級債券之操作經驗豐富,績效傑出素有 口碑。加上經理公司優秀之投資研究團 隊,相信本子基金能為受益人提供另一 有利的投資選擇。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1) 本子基金整體債券投資組合之加權平均 存續期間應在ㄧ年以上。但本子基金成立 未滿三個月或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者, 不在此限。 (2) 原則上,本子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應符合下列投資比例之限制: 1) 投資於「優先擔保債券」總金額應達本 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以 上;所謂「優先擔保債券」係指具有擔 保品且受償順序優於次順位債權之債 券。 2)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總金額應達 本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含)以上;且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國家 主權評等未達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 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 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 本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 (含),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 者,從其規定。 3) 本子基金所持有之任一非投資等級債 券,嗣後如因信用評等機構調升信用評 等等級達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機 構評定等級以上者,本子基金得繼續持 有之,惟不計入前述 2)所訂非投資等 級債券之投資比例;若因前述信用評等 等級調升或有關法令或規定修正非投 資等級債券之規定,致違反本子基金投 資比例之限制時,本子基金將於前開事 由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 以符合前述 2)所定投資比例之限制。 (3) 所謂「非投資等級債券」係指未達金管會 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或未經評等之外國 債券。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 等級詳如前述 8 所列,如有關法令或相關 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4) 前述 8 所列(2)之債券,不包括以國內有價 證券、本國上市或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 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 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金管會核准或 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 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如有關法 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依修正後之規定。 (5) 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 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 得不受前述(2)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 情形,係指: 1) 本子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 2) 依本子基金最近結算日投資所在國或 地區之資產比重計算,達本子基金淨資 產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之任一投資所 在國或地區之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 有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 A.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發生政治性與 經濟性重大且非預期之事件(如政 變、戰爭、能源危機、金融危機、 恐怖事件等)、法令政策改變及其 他不可抗力之情事,造成該國或地 區金融市場暫停交易。 B.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實施外匯管制 導致無法匯出資金。 C.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單日兌美元匯 率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五。 (6) 俟前述(5)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 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前述(2) 之比例限制。 (7) 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得 運用本子基金從事衍生自貨幣、有價證 券、利率或指數之期貨或選擇權及利率交 換或經金管會專案核准非在交易所進行 衍生自貨幣、有價證券、利率或指數之期 貨、選擇權或其他金融商品交易等,但需 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 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金融機構、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各子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上開資產存放之金融機構、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兌人 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1) 經理公司得為避險之目的,從事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及新臺幣對外幣間匯 率選擇權交易、外幣間匯率避險(Proxy Hedge)(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 及匯率選擇權等)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匯率避險工具之交易方式,處理本基金各子 基金資產之匯入匯出,並應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 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 (2) 本基金各子基金所從事之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係以直接承作銀行所提供之二種外幣間 或一籃子(basket hedge)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來進行。 (3) 本基金各子基金以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幣別計價之資產(包含持有現金部分),於從事 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之避險操作時,其價值與期間,不得超過持有外幣資 產之價值與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