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級別 | 成立日期 | 限法人? | 配息方式 | 基金規模 | 計價幣別 | 最新淨值 | 漲跌 | 漲跌福 | 年初至今績效 | 1年績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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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類型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02億 | 台幣 | 9.8759 | -0.04 | -0.41% | +8.53% | +10.05% | 看詳情 |
N類型(美元)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240萬 | 美元 | 7.0312 | -0.04 | -0.54% | +2.97% | +7.06% | 看詳情 |
B類型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5,482萬 | 台幣 | 7.3466 | -0.03 | -0.41% | +8.03% | +9.49% | 看詳情 |
N類型(人民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1,099萬 | 人民幣 | 6.4220 | -0.03 | -0.53% | +1.00% | +4.66% | 看詳情 |
N類型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3,682萬 | 台幣 | 7.3459 | -0.03 | -0.41% | +8.01% | +9.47% | 看詳情 |
A類型(美元)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82.14萬 | 美元 | 9.4552 | -0.05 | -0.54% | +3.51% | +7.60% | 看詳情 |
B類型(人民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553萬 | 人民幣 | 6.4217 | -0.03 | -0.53% | +1.00% | +4.66% | 看詳情 |
A類型(人民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457萬 | 人民幣 | 9.1914 | -0.05 | -0.53% | +1.49% | +5.07% | 看詳情 |
B類型(美元)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57.01萬 | 美元 | 7.0315 | -0.04 | -0.54% | +2.97% | +7.07% | 看詳情 |
N類型(澳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75.14萬 | 澳幣 | 6.6578 | -0.04 | -0.53% | +2.50% | +5.78% | 看詳情 |
A類型(澳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53.76萬 | 澳幣 | 8.7112 | -0.05 | -0.53% | +3.06% | +6.23% | 看詳情 |
B類型(澳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28.16萬 | 澳幣 | 6.6559 | -0.04 | -0.53% | +2.63% | +5.75% | 看詳情 |
N類型(南非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0 | 南非幣 | -- | -- | -- | -- | -- | 本頁基金 |
A類型(南非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0 | 南非幣 | -- | -- | -- | -- | -- | 看詳情 |
N9類型(美元)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0 | 美元 | -- | -- | -- | -- | -- | 看詳情 |
N9類型(人民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0 | 人民幣 | -- | -- | -- | -- | -- | 看詳情 |
N9類型(澳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0 | 澳幣 | -- | -- | -- | -- | -- | 看詳情 |
N9類型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0 | 台幣 | -- | -- | -- | -- | -- | 看詳情 |
N9類型(南非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0 | 南非幣 | -- | -- | -- | -- | -- | 看詳情 |
B類型(南非幣) | 2019/10/31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0 | 南非幣 | -- | -- | -- | -- | -- | 看詳情 |
所有級別累計 | 台幣4.43億 |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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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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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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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0 | 38/73 | 48% | -1800.0萬 | 21/73 | 71% | -1800.0萬 | 54/73 | 26%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0 | 41/73 | 44% | -3700.0萬 | 18/73 | 75% | -3700.0萬 | 53/73 | 27%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317.2萬 | 38/73 | 48% | -7098.1萬 | 29/73 | 60% | -6780.9萬 | 54/73 | 26%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682.0萬 | 38/73 | 48% | -1.3億 | 29/73 | 60% | -1.3億 | 54/73 | 26%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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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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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CENT HOLDINGS LTD | 4.66% |
台積電 | 4.31% |
柏瑞ESG新興市場企業策略債券基金-A類型(美元) | 3.54% |
COLOM 7 3/8 09/18/37 | 2.69% |
HYNIX SEMICONDUCTOR INC | 2.66% |
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 | 2.58% |
MEX 6.05 01/11/40 | 2.55% |
MEITUAN DIANPING-CLASS B | 2.52% |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 2.51% |
SUNGROW POWER SUPPLY CO LT-A | 2.34% |
ICICI BANK LTD | 2.32% |
QATAR 9 3/4 06/15/30 | 2.27% |
AMARA RAJA ENERGY & MOBILITY | 2.08% |
HDFC BANK LIMITED | 2.05% |
TRIP.COM GROUP LTD-ADR | 1.85%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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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費用率 | 1.97% | 1.89% | 1.77% | 1.71% | 0.36% |
經理費率(每年) | 1.7% | ||||
保管費率(每年) | 0.26% | ||||
同類基金平均 | 1.96% | 1.92% | 1.89% | 1.85% | 1.35% |
同類基金最高 | 2.98% | 2.93% | 3.07% | 3.11% | 2.89% |
同類基金最低 | 0.15% | 0.13% | 0.15% | 0.09% | 0.09%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柏瑞新興動態多重資產基金-N類型(南非幣)
- ISIN CodeTW000T2131U6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19/10/31
- 基金類型其他
- 基金組別新興市場股債平衡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0 (2024/10/31)
- 基金總規模台幣4.43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邱紹驊
- 管理公司A0021-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投資範圍涵蓋全球,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有價證券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投資標的
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及存託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ETF 、反向型ETF 及商品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
投資特色
1.聚焦新興市場的多重資產類型:本基金為多重資產類型,可讓投資人同時 掌握股票、債券以及基金受益憑證(包括ETF)等多樣化投資,除為投資人在 不同景氣循環之下追求最適投資契機,還可藉由資產配置分散風險,展望 長期投資趨勢,該多重資產類型基金儼然成為核心配置之關鍵;然而本基 金不僅擁有多重資產優勢,更聚焦在相對高成長性的新興市場投資機會, 因此較全球型投資更加具備中長期資本增值的獲利動能。 2.追求目標報酬的動態資產配置:本基金將柏瑞集團獨家DAA(動態資產配置 (Dynamic Asset Allocation))投資術運用於新興市場資產,靈活動態調整資產 類別,以因應新興市場各國經濟與利率週期環境變化,有效控管及分散風 險,降低因鎖定投資單一資產或金融市場系統風險發生時導致的下跌損失, 尤其在新興市場面臨整體區域風險之際,本基金可戰略性將部分資產(原則 上比重不超過40%)配置在成熟市場資產之中,藉由彈性而靈活的投資配置、 維護整體資產價值,以期中長期提供穩健的新興市場投資回報機會。 3.多元計價幣別與累積或配息雙重級別選擇:提供新台幣、美元、人民幣、 澳幣、南非幣計價的累積、配息級別,搭配手續費前收型與後收型機制, 產品設計多元化,可提供投資人多重資金配置需求。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 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 華民國及外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本基金投資範圍及標的如前述(八)。 2.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1)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及存託憑證)、債券(含其他固 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 ETF 、反向型 ETF 及商品 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 項目之資產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 之七十(含);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有價證券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 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所謂「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詳如前述 (八)2.(5)A 所載投資國家或地區。所謂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有價證券包 括: A. 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證券交易所及經金管會核准之新興市場國家 或地區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存託憑證、認購(售) 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基 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ETF)、 反向型 ETF、商品 ETF 及槓桿型 ETF),或由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 企業所發行而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以外之外國證券交易所或店頭 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 股權憑證、參與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 B. 由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或由新興 市場國家或地區以外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而於新興市場國家 或地區掛牌或交易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無擔 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 4 202206/R/B2131-01A-004A/B40 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 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符合美國 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 C. 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六十以上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基金 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 D. 該有價證券之計價幣別屬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當地貨幣者。 (2)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 者,投資該國家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 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 (3)本基金得投資高收益債券,惟投資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 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本基金原持有之債券,日後若因信用評等調 整,致本基金整體資產投資組合不符合本目所定投資比例限制者,經理 公司應於前開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前述投資比 例限制;除投資於前述高收益債券外,本基金所投資債券之信用評等應 符合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以上。所謂「高收益債券」,係指信用 評等未達下列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債券,但如因有關法令 或相關規定修正「高收益債券」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A. 中央政府債券:發行國家主權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 級。 B. 前述 A.以外之債券:該債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等 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但轉換公司債、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 之債券,其債券保證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 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或其屬具優先受償順位債券且債券發行人之 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 者,不在此限。 C. 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 券(REATs):該受益證券或基礎證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 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 D. 前開債券發生信用評等不一致或經前開任一信用評等機構調整信用 評等期間,若該債券經前述任三家信用評等機構評定其信用評等,而 經兩家信用評等機構評定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該 債券即屬高收益債券;若該債券僅經前述任二家信用評等機構評定其 信用評等,而評定其信用評等之二家信用評等機構中,有任一信用評 等機構評定已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該債券即非屬高 收益債券;若該債券僅受一家信用評等機構評定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 等機構評定等級者,嗣後經信用評等機構調升信用評級至已達下述所 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該債券即非屬高收益債券。如有關法令 或相關規定修正前述「高收益債券」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上述信用評等機構及其評定等級如下: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 信用評等等級 A.M. Best Company, Inc. bbb- 5 202206/R/B2131-01A-004A/B40 DBRS Ltd. BBBFitch, Inc. BBBJapan Credit Rating Agency, Ltd. BBBMoody’s Investor Services, Inc. Baa3 Rating and Investment Information, Inc. BBB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 BBBEgan-Jones Rating Company BBBKroll Bond Rating Agency BBBMorningstar, Inc. BBB3.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 目的,得不受前款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信託契約 終止前一個月或,或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以 上之國家或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 (1)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發生政治性、經濟性或社會情勢重大且非預期之事件 (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恐怖攻擊等),造成該國金融市場(股市、 債市與匯市)暫停交易、重大法令政策變更、不可抗力情事致影響該國 或地區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等情形、因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 匯出或該國貨幣單日兌美元匯率漲跌幅達百分之五時; (2)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發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最近六個營業日(不 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十以上(含本數)。 (3)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發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最近三十個營業日 (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二十以上(含本數)。 4.俟第3.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第 2.之比例限制。 5.經理公司運用基金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遵守下列規定: (1)經理公司得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運用本基金資產從事衍 生自股價指數、股票、債券、債券指數、利率、利率指數、存託憑證或 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期貨或選擇權及利率交換交易等證券相關商品 之交易;另經理公司亦得為避險操作之目的,運用本基金資產從事衍生 自貨幣之期貨或選擇權交易。但從事前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均須符合金 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 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及中央銀行所訂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 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 (2)經理公司僅得為避險操作目的,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包括 購買 CDS(Credit Default Swap)及 CDX Index 與 Itraxx Index),並應遵守 下列規定,惟如有關法令另有規定或修正者,從其規定: A. 經理公司從事前款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時,除交易對手不得 為經理公司之利害關係人外,如該交易係於店頭市場且未經第三方結 6 202206/R/B2131-01A-004A/B40 算機構方式為之者,並應為符合下列任一信用評等之金融機構: (A) 經 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A-3 級(含)以上者;或 (B) 經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Inc.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aa3 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P-3 級(含)以上者;或 (C) 經 Fitch, Inc.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級(含)以上,短期 債務信用評等達 F3 級(含)以上者;或 (D)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BBB-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A-3 級(含)以上者; 或 (E) 經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評定,長期 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twn)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F3(twn)級(含)以上。 6.經理公司得為避險目的,從事換匯、遠期外匯、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不含 新臺幣與外幣間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換匯換利交易及新臺幣對外幣 間匯率選擇權及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等交易(Proxy Basket hedge) (含換 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 關商品。本基金於從事本項所列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匯率避險交易之操作 當時,其價值與期間,不得超過以外國貨幣計價資產之價值與期間,並應 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 改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