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基金首頁>富蘭克林華美投信>富蘭克林華美六年到期新興市場主權債券基金-美元
富蘭克林華美六年到期新興市場主權債券基金-美元
10.002
美元
+0.00 (0.02%)
最新淨值(2024/11/19)
參考指標
ML Global Emerging Market Sovereign Plus Index
參考ETF
新興市場政府債券/主權債券ETF (EMB)
風險評等
RR3
基金類型
債券型
總覽淨值績效配息持倉申購贖回公告文件

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級別成立日期限法人?配息方式基金規模計價幣別最新淨值漲跌漲跌福年初至今績效1年績效
美元2019/11/29無限制不配息台幣4,234萬美元10.0020+0.00+0.02%+4.69%+6.14%本頁基金
人民幣2019/11/29無限制不配息台幣1.73億人民幣9.9660+0.00+0.04%+2.85%+3.86%看詳情
澳幣2019/11/29無限制不配息台幣956萬澳幣9.4479-0.01-0.09%+5.23%+5.55%看詳情
所有級別累計台幣23.37億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參考指標:ML Global Emerging Market Sovereign Plus Index
參考ETF:新興市場政府債券/主權債券ETF (EMB)
原幣績效參考ETF績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
1個月+0.32%-1.56%17/9983%
3個月+1.03%-0.41%23/9977%
6個月+2.80%+3.81%23/9977%
1年+6.14%+11.37%26/9974%
3年-0.06%-5.07%35/9965%
5年+0.02%+0.51%20/9980%
10年--+26.32%----
15年--+76.66%----

年度報酬率

參考指標:ML Global Emerging Market Sovereign Plus Index
參考ETF:新興市場政府債券/主權債券ETF (EMB)
原幣績效參考ETF績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
今年以來+4.69%+5.13%23/9977%
2023年+5.15%+10.60%87/9912%
2022年-8.79%-18.64%21/9979%
2021年+1.30%-2.24%10/9990%
2020年-1.41%+5.42%67/9932%
2019年--+15.48%----
2018年---5.47%----
2017年--+10.28%----
2016年--+9.26%----
2015年--+1.03%----
2014年--+6.05%----
2013年---7.79%----
2012年--+16.92%----
2011年--+7.64%----
2010年--+10.83%----
2009年--+15.38%----
2008年---2.27%----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
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贖回金額 (台幣)淨申贖金額 (台幣)
月份整檔基金總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整檔基金總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整檔基金總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078/9921%-400.0萬74/9925%-400.0萬28/9972%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082/9917%-1500.0萬89/9910%-1500.0萬37/9963%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082/9917%-4069.4萬83/9916%-4069.4萬37/9963%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082/9917%-6175.7萬83/9916%-6175.7萬37/9963%

配息

這檔基金有配息嗎
年初至今尚無配息,2023年亦無配息記錄

歷史配息紀錄

無資料

風險波動

RR3 (中度風險),以兼顧資本利得與固定收益為目標
與參考ETF的R2:0.9482
我們建議優先挑選「與參考指標R2較低」,且過去一段時間「績效表現優異」的基金。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參考ETF:新興市場政府債券/主權債券ETF (EMB)
疫後升息(2022)
全球疫情(2020)
貿易戰(2018)
歐債危機(2011)
金融危機(2008)
本基金
最大跌幅-5.22%
(高點9.27 ➔ 低點8.78)
2022/03/31~2022/10/21
2022/03高點
2022/10低點
7個月下跌
2023/06回原高點
8個月回本
新興市場政府債券/主權債券ETF (EMB)
最大跌幅-19.51%
(高點87.42 ➔ 低點70.36)
2022/04/04~2022/10/20
2022/04高點
2022/10低點
7個月下跌
2024/03回原高點
17個月回本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參考ETF:新興市場政府債券/主權債券ETF (EMB)
標準差越大,表示股票價格波動越大
區間本基金參考ETF
1年0.80%7.21%
3年4.14%12.87%
5年8.90%14.17%
10年--10.93%
15年--10.18%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
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佔比
Power Finance Corp Ltd
4.11%
Pelabuhan印尼II有限公司
4.10%
OCP有限責任公司
4.09%
DAE融資有限責任公司
4.07%
秘魯企業金融發展銀行
3.94%
墨西哥金百利克拉克
3.85%
巴拿馬政府國際債券
3.54%
南非政府國際債券
3.44%
巴帝電信有限公司
3.39%
Ooredoo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3.09%
NTPC Ltd
3.09%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無資料
無資料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2019年
本基金費用率0.71%0.72%0.71%3.21%0.31%
經理費率(每年)1.基金成立日起至屆滿一年之當日止每年3.35%;2.基金成立屆滿一年之次日起至到期日當日止每年0.6%
保管費率(每年)0.11%
同類基金平均1.51%1.49%1.67%1.76%1.87%
同類基金最高2.98%2.98%3.15%3.21%3.06%
同類基金最低0.15%0.15%0.15%0.12%0.15%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申購手續費
表訂最高3%
買回手續費
詳公開說明書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
    富蘭克林華美六年到期新興市場主權債券基金-美元
  • ISIN Code
    TW000T4529A1
  • 境內境外
    境內
  • 成立日期
    2019/11/29
  • 基金類型
    債券型
  • 基金組別
    新興市場政府債券/主權債券
  • 此級別基金規模
    台幣4,234萬 (2024/10/31)
  • 基金總規模
    台幣23.37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
    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
    台灣
  • 經理人
    陳柏翰
  • 管理公司
    A0045-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
    臺灣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參考指數
ML Global Emerging Market Sovereign Plus Index
官方未提供、由 iFa.ai 根據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資料推估
參考ETF
新興市場政府債券/主權債券ETF (EMB)
iFa.ai 根據參考指數選擇具代表性之ETF

投資地區

全球

投資標的

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外幣計價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普通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等)、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債券型基金(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 ETF (Exchange Traded Fund) (含反向型 ETF及槓桿型 ETF)。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1.本基金屬於跨國投資債券型基金,主要投資範圍為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機 構或公司所保證或發行、註冊或掛牌之債券,且本基金得投資高收益債券, 故本基金適合追求投資固定收益商品之潛在收益且可承受較高波動風險之 非保守型投資人。投資人仍應注意本基金投資風險,並斟酌個人風險承擔能 力及資金之可運用期間長短後辦理投資。

投資特色

本基金為六年到期之基金,主要以美元計價的新興市場主權債與類主權債為投 資標的,採目標到期債券投資策略,使債券價格波動風險隨基金存續期間 (Duration)逐年屆滿而逐步降低,且在所持債券未發生違約或信用風險下,隨到 期日接近,其市場價格將向債券面額收斂,然本基金仍可能存在違約風險與價 格損失風險。其特色在於: (1)主權債發行人擁有較多資源與較強意願避免違約,故主權債違約風險較公司 債為低,加上美元計價債券市場發行人資訊較易取得,提高風險管理有效性。 (2)投資新興市場國家美元計價債券,可在獲取新興市場國家較高收益時,降低 投資組合新興市場國家匯率波動風險。 (3)本基金採持有債券至到期策略,隨所持債券到期日將近契約存續期間,債券 市場價格向票面價格收斂,可降低市場利率水準對標的市場價格影響。 (4)本基金提供美元、澳幣與人民幣計價級別,供投資人靈活選擇與運用。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1.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 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八) 之有價證券。並應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 存續期間為一年以上(含),惟因本基金有約定到期日,且為符合投資策略 所需,故於基金到期日前之三年內,不受前述之限制。本基金自成立日 起六個月後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A.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含)。 B.投資於新興市場主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 之六十(含)。 a.前述「主權債券」包括主權債與類主權債,前者為各主權政府所發行 之債券,後者為依據彭博資訊系統(Bloomberg)顯示,該債券發 行人之母公司(Parent Company)或集團母公司(Ultimate Parent Company)為政府者。b.投資於「新興市場主權債券」,包括: (i)由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政府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或 (ii)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註冊或登記之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或 (iii)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掛牌或交易之債券;或 (iv)依據彭博資訊系統(Bloomberg)顯示,該債券發行人所屬的國 家(Country)、所在地(Country of Domicile)、涉險國家 (Country of Risk)為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者; 前述「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係指 JP 摩根全球新興收益債券指數(JP Morgan EMBI Global Diversified Index)或 JP 摩根新興市場企業債券 指數(JP Morgan CEMBI Broad Diversified Index)等任一指數成分之 國家或地區,前開指數定義之成分國家或地區詳【附錄二】。本基金所持 有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係以投資當時之指數定義為依據,如嗣 後因前述指數定義之成分國家或地區調整而不列入時,本基金得繼續持 有該國家或地區之債券,惟不計入前述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投資比例; 於本基金成立屆滿五年後,經理公司得依其專業判斷,於本基金持有之 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到期後,投資短天期債券(含短天期公債), 且不受第(1)款 B.所定投資比例限制,惟資產保持之最高流動比率仍不得 超過本基金資產總額百分之五十及其相關規定。 C.本基金得投資高收益債券,惟投資之高收益債券以前述新興市場國家或 地區之債券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四 十。前述「高收益債券」,係指下列債券;惟債券發生信用評等不一致者, 若任一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投資等級債券者,該債券即非高收益債券。 但如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前述「高收益債券」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i)中央政府債券:發行國家主權評等未達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 機構評定一定等級。 (ii)前述(i)以外之債券:該債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 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一定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但轉換公司債、 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債券,其債券保證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 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或其屬具 優先受償順位債券且債券發行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金管會核 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不在此限。 (iii)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 券(REATs):該受益證券或基礎證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金管會核准 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一定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本基金所持有之高收益債券,係以投資當時之信用評等等級為標準,如 嗣後經信用評等機構調升信用評等等級或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前 述「高收益債券」之規定,則不列入前述投資高收益債券總金額之比例 限制計算。 D.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 機構評定一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 (2)本基金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於每季度(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第 一個營業日,檢視前一個營業日該基金所持之債券是否符合第(1)款 B.及 C. 之定義,如因成分國家或地區、信用評等調整,致本基金整體資產投資組 合不符合前述第(1)款 B.及 C.之比例限制者,應於檢視後三個月內採取適 當處置,以符合前述第(1)款 B.及 C.之比例限制。 (3)本基金所投資債券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 定一定等級以上,惟投資於前述第(1)款 C.之高收益債券時,不在此限。 (4)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 目的,得不受前述第(1)款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 A.在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三十個營業日;或 B.任一或合計投資總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投資所 在國或地區發生政治性與經濟性重大且非預期之事件(如政變、戰爭、能 源危機、恐怖攻擊、天災等)、金融市場暫停交易、法令政策變更、不可 抗力情事,致影響其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者;或 C.任一或合計投資總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投資所 在國或地區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出者;或 D.任一或合計投資總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投資所 在國或地區發生該國貨幣單日兌美元匯率漲跌幅達百分之五(5%)以上 者。 (5)俟前述第(4)款 B.至 D.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 調整,以符合第(1)款之比例限制。 2.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 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上開資產 存放之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兌人或 標的物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 以上者。3.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遵守下列規定: (1)經理公司為避險操作或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得運用基金資產從事衍生自債 券、債券指數或利率之期貨或選擇權及從事利率交換交易等證券相關商品交 易,或為避險操作之目的,亦得運用本基金資產從事衍生自貨幣之期貨或選 擇權交易,但須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 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或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所訂之相關規 定。 (2)經理公司為避險操作之目的,得從事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及外幣 間匯率選擇權交易及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Proxy Hedge,含換匯、 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等)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 商品等交易。本基金從事本項所列外幣間匯率選擇權與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 係以直接購買銀行等依當地政府法令得從事外匯買賣業務之金融機構所提 供之滙率避險交易來進行。本基金於從事本項所列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匯率 避險交易操作時,其價值與期間,不得超過所有外國貨幣計價資產之價值與 期間,並應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 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

所有投信/資產管理公司

元大投信
元大投信
國泰投信
國泰投信
群益投信
群益投信
復華投信
復華投信
富邦投信
富邦投信
統一投信
統一投信
保德信投信
保德信投信
中國信託投信
中國信託投信
凱基投信
凱基投信
永豐投信
永豐投信
安聯投信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安聯投信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聯博投信 / AllianceBernstein
聯博投信 / AllianceBernstein
摩根投信 / J.P. Morgan
摩根投信 / J.P. Morgan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 / Franklin Templeton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 / Franklin Templeton
柏瑞投信 / PineBridge Investments
柏瑞投信 / PineBridge Investments
野村投信 / Bridges Fund Management
野村投信 / Bridges Fund Management
富達投信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富達投信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貝萊德投信 / BlackRock
貝萊德投信 / BlackRock
PIMCO Global Advisors Limited
PIMCO Global Advisors Limited
法國巴黎資產管理 / BNP Paribas
法國巴黎資產管理 / BNP Paribas
瑞銀投信 / UBS AM CH AG
瑞銀投信 / UBS AM CH AG
施羅德投信 / Schroders Investment Management
施羅德投信 / Schroders Investment Management
高盛資產管理 / Goldman Sachs
高盛資產管理 / Goldman Sachs
宏利投信 / Manulife Investment Management
宏利投信 / Manulife Investment Management
匯豐投信 / HSBC Investment Funds
匯豐投信 / HSBC Investment Funds
瀚亞投信 / Eastspring Investments
瀚亞投信 / Eastspring Investments
摩根士丹利 / MSIM Fund Management
摩根士丹利 / MSIM Fund Management
霸菱國際 / Barings Fund Managers
霸菱國際 / Barings Fund Managers
晉達資產管理 / Ninety One
晉達資產管理 / Ninety One
鋒裕匯理投信 / Amundi
鋒裕匯理投信 / Amundi
路博邁投信 / Neuberger Berman
路博邁投信 / Neuberger Berman
首源投資 /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首源投資 / First Sentier Investors
景順投信 / Invesco
景順投信 / Invesco
百達 / Pictet
百達 / Pictet
合作金庫投信
合作金庫投信
華南永昌投信
華南永昌投信
台新投信
台新投信
第一金投信
第一金投信
兆豐投信
兆豐投信
日盛投信
日盛投信
新光投信
新光投信
聯邦投信
聯邦投信
街口投信
街口投信
台中銀投信
台中銀投信
安本標準投信 / Aberdeen Standard
安本標準投信 / Aberdeen Standard
KBI全球投資 / KBI Global Investors
KBI全球投資 / KBI Global Investors
紐約梅隆 / BNY Mellon Fund Management
紐約梅隆 / BNY Mellon Fund Management
駿利亨德森 / Janus Henderson
駿利亨德森 / Janus Henderson
大華銀投信 / 新加坡大華資產管理 / UOB
大華銀投信 / 新加坡大華資產管理 / UOB
安盛環球 /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安盛環球 /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資本國際 / Capital International
資本國際 / Capital International
GAM基金管理 / GAM S.A.
GAM基金管理 / GAM S.A.
PGIM基金公司 / PGIM Funds PLC
PGIM基金公司 / PGIM Funds PLC
羅素投資 / Carne Global Fund Managers
羅素投資 / Carne Global Fund Managers
瑞聯資產管理 / UBP
瑞聯資產管理 / UBP
法盛投資管理 / Natixis Investment Managers
法盛投資管理 / Natixis Investment Managers
全盛 / MFS Investment Management
全盛 / MFS Investment Management
利安資金管理 / Lion Global Investors
利安資金管理 / Lion Global Investors
Muzinich & Co. Limited
Muzinich & Co. Limited
瑞萬通博基金 / Vontobel
瑞萬通博基金 / Vontobel
荷寶資本成長 / Robeco Institutional
荷寶資本成長 / Robeco Institutional
德意志資產管理 / DWS Investment
德意志資產管理 / DWS Investment
德銀遠東投信
德銀遠東投信
惠理基金管理
惠理基金管理
木星資產管理(先機) / Jupiter
木星資產管理(先機) / Jupiter
歐義銳榮資產管理 / Eurizon Capital
歐義銳榮資產管理 / Eurizon Capital
安義基金管理 / AZ Fund Management
安義基金管理 / AZ Fund Management
普徠仕 / T. Rowe Price Management
普徠仕 / T. Rowe Price Management
愛德蒙得洛希爾資產管理 / Edmond de Rothschild
愛德蒙得洛希爾資產管理 / Edmond de Rothschild
尚渤 / Thornburg Investment Management
尚渤 / Thornburg Investment Management
瑞士隆奧 / Lombard Odier
瑞士隆奧 / Lombard Odier
資料來源: 基金投資目標、基本資料、費用、淨值、歷史配息、資產配置資料來源來自投信投顧公會(https://www.sitca.org.tw) & 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 & 各基金公司官網。
績效為原幣計算,報酬率已考慮基金配息還原計入。所有基金績效、風險值,均基於過去資料所計算,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與風險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淨值可能因系統更新作業與實際狀況有所差異,相關淨值與上述基金各項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訊揭露以基金公司公告為主。ifa.ai 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疏忽或錯誤遺漏,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line
ifa.ai
基於金融科技的新型態公司
01

個人化服務

提供您最完整的財經數據分析與正確的投資知識,協助您做對的決策
攜手一起重新定義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