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1個月 | +1.61% | -2.00% | 15/493 | 97% |
3個月 | +1.97% | -0.43% | 74/493 | 85% |
6個月 | +1.08% | +3.54% | 418/493 | 15% |
1年 | +4.09% | +11.96% | 435/493 | 12% |
3年 | +2.19% | +0.52% | 130/493 | 74% |
5年 | +5.99% | -- | 82/493 | 83% |
10年 | -- | -- | -- | -- |
15年 | -- | --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今年以來 | +3.96% | +5.09% | 358/493 | 27% |
2023年 | +2.74% | +10.60% | 431/493 | 13% |
2022年 | -3.64% | -13.82% | 26/493 | 95% |
2021年 | +0.57% | -1.85% | 89/493 | 82% |
2020年 | +2.47% | -- | 219/493 | 56% |
2019年 | -- | -- | -- | -- |
2018年 | -- | -- | -- | -- |
2017年 | -- | -- | -- | -- |
2016年 | -- | -- | -- | -- |
2015年 | -- | -- | -- | -- |
2014年 | -- | -- | -- | -- |
2013年 | -- | -- | -- | -- |
2012年 | -- | -- | -- | -- |
2011年 | -- | -- | -- | -- |
2010年 | -- | -- | -- | -- |
2009年 | -- | --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
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0 | 300/493 | 39% | -2500.0萬 | 234/493 | 53% | -2500.0萬 | 323/493 | 34%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0 | 317/493 | 36% | -3000.0萬 | 382/493 | 23% | -3000.0萬 | 243/493 | 51%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0 | 326/493 | 34% | -4382.0萬 | 425/493 | 14% | -4382.0萬 | 217/493 | 56%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0 | 338/493 | 31% | -9873.8萬 | 424/493 | 14% | -9873.8萬 | 223/493 | 55%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
1年 | 3.07% | 6.30% |
3年 | 4.60% | 11.54% |
5年 | 7.70% | -- |
10年 | -- | -- |
15年 | -- | --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
PEMEX 4 1/4 01/15/25 | 7.46% |
SUZANO 4 01/14/25 | 5.24% |
PLBIIJ 4 7/8 10/01/24 | 4.96% |
ISRELE 5 11/12/24 | 4.06% |
RECLIN 3 1/2 12/12/24 | 3.84% |
T 4 1/2 11/30/24 | 3.66% |
T 4 1/4 12/31/24 | 3.66% |
T 2 1/8 11/30/24 | 3.65% |
T 2 1/4 12/31/24 | 3.65% |
T 1 1/2 11/30/24 | 3.65% |
AACTEC 3 11/27/24 | 3.65%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
本基金費用率 | 0.73% | 0.73% | 0.73% | 0.87% | 2.94% |
經理費率(每年) | (一)基金成立日起至屆滿一年之當日止:每年百分之參(3.0%);(二)基金屆滿一年之次日起至到期日當日止:每年百分之零點陸(0.6%)。 | ||||
保管費率(每年) | 每年百分之零點壹貳(0.12%)。 | ||||
同類基金平均 | 1.25% | 1.30% | 1.35% | 1.92% | 1.70% |
同類基金最高 | 3.53% | 3.45% | 3.41% | 3.57% | 3.53% |
同類基金最低 | 0.05% | 0.07% | 0.06% | 0.06% | 0.06%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凱基2025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人民幣)
- ISIN CodeTW000T4130B6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19/01/22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組別新興市場綜合債券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1.98億 (2024/09/30)
- 基金總規模台幣17.5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賴昱廷
- 管理公司A0041-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國內外
投資標的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投資範圍涵蓋全球市場。
投資特色
(1) 聚焦新興市場美元債,降低匯率風險: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 以美元計價之債券,故不受新興市場貨幣匯率波動之影響。 (2) 設定存續期間,控管利率風險:本基金存續期間為六年,中短天期的投資組合可 降低利率風險衝擊,且投資組合對於利率波動的敏感度隨著時間越接近基金到 期日期而降低。 (3) 分散投資組合,控管違約風險:本基金透過嚴謹的投資分析及評估,以降低投資 組合標的發生信用風險之機會,並透過分散投資組合來降低單一債券信用風險 之衝擊,投資組合初期預定將分散至 50~70 檔債券。 (4) 保護既有基金投資人之權益:本基金在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 權單位之申購,自成立後之次一營業日即開放每日可買回,但在契約存續期間 屆滿前提出買回者,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 2%,該買回費用將歸入基金資產,以 保護既有投資人權益,因此本基金不建議投資人從事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 持有本基金至到期日。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備註:依金管會 111 年 1 月 28 日金管證投字第 1100365698 號令及第 11003656981 號 令,將「高收益債券」一詞調整為「非投資等級債券」,俟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 正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將修正相關內容。 1.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 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之外 幣計價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 間應在一年以上(含),惟因本基金有約定到期日,且為符合投資策略所需,故於 基金到期日前之二年六個月內,不受前述存續期間之限制。本基金自成立日起 六個月後,投資於新興市場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發行、承銷或註冊之債券,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本基金得投資高收益債券,惟投資 之高收益債券以前述新興市場國家之債券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 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四十;本基金所投資債券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所規定 之信用評等等級以上,惟投資於前述新興市場國家之高收益債券,不在此限。投 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 投資該國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 十,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 A. 前述所稱「新興市場」係指符合國際貨幣基金(IMF)所定義之新興及開發中 經濟體(Emerging and Developing Economies),或 JP 摩根全球新興市場債券 指數(JP Morgan EMBI Global Index)、JP 摩根新興市場企業債券指數(JP Morgan CEMBI Broad Index)等任一指數成分之國家或區域。若本基金所投資債券之 保證或發行國家、或保證或發行機構之設立登記所在國家,日後經國際貨幣 基金調整分類或前述指數編製機構之刪除,致違反本基金投資比例之限制時, 本基金將於前開事由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本款所定投 資限制。於本基金成立屆滿五年後,經理公司得依其專業判斷,於本基金持 有之新興市場國家之債券到期後,投資短天期債券(含短天期公債),且不受 本項所定投資比例限制,惟資產保持之最高流動比率仍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 總額百分之五十及其相關規定。 B. 所謂「高收益債券」係指下列債券,惟債券發生信用評等不一致者,若下列 任一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投資等級債券者,該債券即非高收益債券。如有關 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高收益債券」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a. 中央政府債券:發行國家主權評等未達以下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 b. 前開 a 以外之債券:該債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以下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 定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但轉換公司債、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 之債券,其債務保證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以下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 定達一定等級以上或其屬具優先受償順位債券,且債券發行人之長期債務 信用評等符合下列所述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不在此限。 c. 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REATs):該受益證券或基礎證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下述信用評等機構評 定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 d. 前述信用評等機構及其評定等級如下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 信用評等等級 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twBBB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BBB-(twn) A.M Best Company, Inc bbb- DBRS Ltd. BBBFitch, Inc. BBBJapan Credit Rating Agency, Ltd. BBBMoody’s Investor Services, Inc. Baa3 Rating and Investment Information, Inc. BBB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 BBBEgan-Jones Rating Company BBBKroll Bond Rating Agency BBBMorningstar, Inc. BBB- (2) 依經理公司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 受前述(1)之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 A. 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內;或 B. 任一或合計投資比重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之投資所在國地 區發生政治性與經濟性重大且非預期之事件(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恐 怖攻擊及天災等)金融市場暫停交易、法令政策變更或有其他不可抗力情事, 致影響該國或區域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者或其單日兌美元匯率漲 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五或連續三日匯率累計跌幅達百分之八以上者;或 C. 任一或合計投資比重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之投資所在國地 區因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出者。 (3) 俟前款所列之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 第(1)款之比例限制。 2.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經金 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上開資產存放之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兌人 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 上者。 3.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國內 外證券經紀商在投資所在國或地區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 易,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4. 經理公司依前項規定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交易時,得委託與經理公司、基金保管 機構或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有利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或基金保管機構之經 紀部門為之,但支付該證券經紀商之佣金不得高於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一般證券經紀 商。 5.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6. 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目的,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利率、債券指 數之期貨或選擇權,以及利率交換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但須符合金管會之「證券 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 金管會及中央銀行所訂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 7. 經理公司得為避免幣值波動而影響本基金之投資收益之目的,從事換匯、遠期外匯、 換匯換利交易及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易、外幣間匯率避險(Proxy Hedge)(含換匯、 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及匯率選擇權等)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匯率避險工具之 交易方式,處理本基金資產之匯入匯出,並應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 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本基金所從事之外幣間匯率避 險交易係以直接承作銀行所提供之兩種外幣間或一籃子(basket hedge)外幣間匯率 避險交易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