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1個月 | -0.01% | -0.41% | 33/111 | 70% |
3個月 | +1.39% | +2.43% | 28/111 | 75% |
6個月 | +3.72% | +5.92% | 20/111 | 82% |
1年 | +9.98% | +16.69% | 56/111 | 50% |
3年 | +1.67% | +7.10% | 32/111 | 71% |
5年 | +3.35% | +13.12% | 10/111 | 91% |
10年 | -- | +41.72% | -- | -- |
15年 | -- | --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今年以來 | +6.64% | +10.54% | 40/111 | 64% |
2023年 | +6.50% | +11.45% | 47/111 | 58% |
2022年 | -10.41% | -13.05% | 29/111 | 74% |
2021年 | -1.29% | -1.92% | 24/111 | 78% |
2020年 | +1.55% | +3.83% | 41/111 | 63% |
2019年 | +9.11% | +12.97% | 27/111 | 76% |
2018年 | -- | -5.22% | -- | -- |
2017年 | -- | +8.54% | -- | -- |
2016年 | -- | +15.30% | -- | -- |
2015年 | -- | +2.04% | -- | -- |
2014年 | -- | +1.64% | -- | -- |
2013年 | -- | -6.26% | -- | -- |
2012年 | -- | -- | -- | -- |
2011年 | -- | -- | -- | -- |
2010年 | -- | -- | -- | -- |
2009年 | -- | --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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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800.0萬 | 62/111 | 44% | -200.0萬 | 109/111 | 2% | +600.0萬 | 62/111 | 44%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800.0萬 | 73/111 | 34% | -300.0萬 | 109/111 | 2% | +500.0萬 | 41/111 | 63%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945.1萬 | 86/111 | 23% | -565.1萬 | 109/111 | 2% | +380.0萬 | 21/111 | 81%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1411.4萬 | 97/111 | 13% | -1623.4萬 | 109/111 | 2% | -212.0萬 | 21/111 | 81%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
1年 | 3.19% | 5.86% |
3年 | 5.44% | 11.80% |
5年 | 8.06% | 15.09% |
10年 | -- | 11.82% |
15年 | -- | --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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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月配) 美元 I級別 | 21.60% |
貝萊德新興市場債券基金A6美元 | 18.29% |
PIMCO新興市場債券M級月收息 | 13.69% |
貝萊德環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A3 美元 | 12.83% |
野村亞太複合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月配類型美元計價 | 8.56% |
德意志DWS歐非投資等級 (LDMH) 美元避險自然人月配 | 5.57% |
PIMCO多元收益債券基金-M級類別(月收息股份) | 4.84% |
富達歐非投資等級債券美元避險(月配) | 4.00% |
野村亞太新興債券基金-月配類型新臺幣計價 | 3.46% |
摩根新興市場企業債券美元月派 | 3.26% |
摩根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美元月派 | 3.11% |
野村亞太新興債券基金-月配類型美元計價 | 2.73%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
---|---|---|---|---|---|---|---|---|---|---|---|---|---|---|
本基金費用率 | 1.24% | 1.23% | 1.19% | 1.17% | 1.19% | 1.10% | 1.15% | 1.17% | 1.16% | 1.15% | 1.14% | 1.14% | 1.21% | 0.35% |
經理費率(每年) | 0.80% | |||||||||||||
保管費率(每年) | 0.14% | |||||||||||||
同類基金平均 | 1.94% | 2.01% | 1.86% | 1.85% | 1.08% | 1.83% | 1.71% | 1.79% | 1.81% | 1.80% | 1.80% | 1.81% | 1.59% | 0.72% |
同類基金最高 | 2.07% | 2.30% | 2.07% | 2.07% | 1.97% | 2.34% | 2.05% | 1.97% | 1.97% | 1.96% | 1.96% | 1.96% | 1.96% | 1.24% |
同類基金最低 | 1.24% | 1.23% | 1.19% | 1.17% | 0.07% | 1.10% | 1.15% | 1.17% | 1.16% | 1.15% | 1.14% | 1.14% | 0.72% | 0.35%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野村新興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基金-S類型
- ISIN CodeTW000T3252S3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10/09/15
- 基金類型其他
- 基金組別新興市場非投資等級債券(高收益債)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234萬 (2024/10/31)
- 基金總規模台幣1.44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郭臻臻
- 管理公司A0032-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投資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以及於外國證券交易所、美國店頭市場、英國另類投資市場、日本店頭市場、韓國店頭市場及台灣等市場
投資標的
主要投資於新興市場及非投資等級債券市場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1. 投資本基金之主要風險:本基金為組合型基金,主要投資環球、美元、歐洲與歐元之非投資等級債 券基金,主要投資風險包括: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風險、投資 地區政治、社會或經濟變動之風險、商品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與其他投資風險等,故風險報酬等 級為 RR3*。有關本基金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第 10 頁至第 11 頁。 4 野村新興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野村投信 2.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1) 本基金為組合型基金,投資環球、美元、歐洲與歐元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2) 結合特定新興市場區域(包括亞太地區、新興歐洲與俄羅斯、中東非洲、拉丁美洲等)之市場與 經濟體分析,更專注於特定市場與產業的景氣榮枯與投資契機之分析。 (3) 本基金適合以追求穩定收益為目標,故本基金適合尋求能承受較高波動與高風險之非保守型 投資人,投資人仍需注意本基金上述風險,斟酌個人之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之可運用期間中 長期後辦理投資。 *風險報酬等級為本公司依照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編製,該分類標準係計算 過去5年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分類為RR1-RR5五級,數字越大代表 風險越高。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如:產業景 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社會或經濟變動之風險、商 品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與其他投資風險等),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 個別的風險。 請投資人注意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充分評估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 資料(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及Sharpe值等)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 查詢專區」(https://www.sitca.org.tw/index_pc.aspx)查詢。
投資特色
(1) 利用兩大投資流程以達到最適資產配置與篩選質量並重之子基金 透過「資產配置流程」與「子基金投資流程」二大核心投資策略,作為經理人主動判斷資產 配置、挑選子基金、與加減碼各策略投資比重之依據,藉此幫助基金之投資組合分散投資風 險,並創造出合理的績效表現。 (2) 利用放空型 ETF 避險工具與從事衍生自利率或貨幣之期貨、選擇權及利率交換交易降低波動 風險與價格下跌風險。 子基金儘管會依據市場變化調整投資部位,但在金融市場大幅震盪下仍顯不足,故在指數或 大盤崩跌時,基金淨值大多也會跟著下跌。本基金透過放空型債券指數 ETF 與從事衍生自利 率或貨幣之期貨、選擇權及利率交換交易來設法降低淨值下跌之風險,更進一步降低本基金 淨值的波動度。 (3) 質量並重的子基金挑選機制 經理公司以量化為主、質化為輔的方法從事子基金篩選,能夠有效地挑出在可容忍波動風險 下績效表現高之優質子基金。此外,基金經理人定期會檢視各子基金表現,以汰弱換強,維 持子基金的品質。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 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外子基金。經理公司並應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 本基金投資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國子基 金」),與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以及於外國證券交 易所、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韓 2 野村新興非投資等級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野村投信 國店頭市場(KOSDAQ)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 位(含放空型 ETF)(以下簡稱「外國子基金」);前述本國及外國子基金僅限債券型、貨幣及類 貨幣市場型基金、以追蹤債券與貨幣等相關指數的 ETF (exchanged-traded fund)及放空型 ETF。 2.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後,投資於子基金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 七十,且本基金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子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子基金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百分之六十。 3. 本基金投資之各類債券型基金定義如下: (1) 非投資等級債券子基金係指以理柏(LIPPER)或彭博資訊系統(Bloomberg)基金分類之環球非投 資等級債券基金(Bond Global High Yield)、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Bond USD High Yield)、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Bond Europe High Yield)與歐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Bond EUR High Yield)之債券型基金。 (2) 新興市場債券子基金係指以理柏(LIPPER)或彭博資訊系統(Bloomberg)基金分類之環球新興市 場債券基金(Bond Emerging Markets Global)、歐洲新興市場債券基金(Bond Emerging Markets European)、亞洲太平洋債券基金(Bond Asia Pacific)與拉丁美洲新興市場債券 基金(Bond Emerging Markets Latin Am)之債券型基金。 4. 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第 2.款 有關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子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子基金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 (1) 本基金終止前一個月;或 (2) Bloomberg Global High Yield Index (巴克萊全球高收益債券指數)或 Bloomberg Global Bond Emerging Markets Index (巴克萊全球新興市場債券指數)任一指數最近三十個營業日 累計漲跌幅達百分之二十以上。 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本基金終止前一個月,得不受前述第2. 款有關投資於子基金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比例之限制。 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前述第2.款之比例限制。 【本基金之其他限制】 1. 本基金至少應投資於五個以上子基金,且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 分之三十。 2.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含基金保管機構)、或買入短期票券、債券附買回交易或其他經金 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上開資產存放之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或短期票券發 行人、保證人、承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 等級以上者。 3. 經理公司得以換匯、遠期外匯交易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以規避滙率之風險。 4. 經理公司得為避險之目的,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利率或貨幣之期貨、選擇權及利率交換交易,但 需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 其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 5.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本國及外國子基金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在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交易市場,或與經理公司、經理公司指定之銷售機構,為現款現貨交易,並 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6. 經理公司依前項規定委託證券經紀商交易時,得委託與經理公司、基金保管機構或國外受託保管機 構有利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或基金保管機構之經紀部門為之,但支付該證券經紀商之佣 金不得高於當地一般證券經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