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級別 | 成立日期 | 限法人? | 配息方式 | 基金規模 | 計價幣別 | 最新淨值 | 漲跌 | 漲跌福 | 年初至今績效 | 1年績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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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A類型不配息 | 2022/11/29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0.91億 | 台幣 | 11.0037 | -0.02 | -0.16% | +6.68% | +9.04% | 看詳情 |
新台幣B類型配息 | 2022/11/29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7.46億 | 台幣 | 10.2627 | -0.02 | -0.16% | +6.64% | +9.02% | 看詳情 |
美元A類型不配息 | 2022/11/29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352萬 | 美元 | 10.5054 | +0.02 | +0.19% | +1.13% | +6.48% | 看詳情 |
美元B類型配息 | 2022/11/29 | 無限制 | 配息 | 台幣799萬 | 美元 | 9.7761 | +0.02 | +0.19% | +1.14% | +6.50% | 看詳情 |
新台幣I類型累積級別 | 2022/11/29 | 限法人申購 | 不配息 | 台幣1.57億 | 台幣 | 11.0519 | -0.02 | -0.16% | +6.98% | +9.39% | 看詳情 |
美元I類型累積級別 | 2022/11/29 | 限法人申購 | 不配息 | 台幣118萬 | 美元 | 10.5506 | +0.02 | +0.19% | +1.42% | +6.82% | 看詳情 |
美元I類型配息級別 | 2022/11/29 | 限法人申購 | 配息 | 台幣0 | 美元 | 9.7761 | +0.02 | +0.19% | -3.70% | +1.39% | 看詳情 |
新台幣I類型配息級別 | 2022/11/29 | 限法人申購 | 配息 | 台幣0 | 台幣 | 10.2627 | -0.02 | -0.16% | +1.75% | +4.00% | 本頁基金 |
所有級別累計 | 台幣26.9億 |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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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 -0.56% | -1.53% | 39/150 | 74% |
3個月 | -1.98% | -1.26% | 124/150 | 17% |
6個月 | +0.03% | +3.46% | 146/150 | 3% |
1年 | +4.00% | +7.58% | 129/150 | 14% |
3年 | -- | -6.21% | -- | -- |
5年 | -- | +2.11% | -- | -- |
10年 | -- | +26.06% | -- | -- |
15年 | -- | +65.65%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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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 | +1.75% | +2.03% | 93/150 | 38% |
2023年 | -- | +8.71% | -- | -- |
2022年 | -- | -15.30% | -- | -- |
2021年 | -- | -1.34% | -- | -- |
2020年 | -- | +9.44% | -- | -- |
2019年 | -- | +13.99% | -- | -- |
2018年 | -- | -2.20% | -- | -- |
2017年 | -- | +5.75% | -- | -- |
2016年 | -- | +5.30% | -- | -- |
2015年 | -- | -1.51% | -- | -- |
2014年 | -- | +8.16% | -- | -- |
2013年 | -- | -2.21% | -- | -- |
2012年 | -- | +7.30% | -- | -- |
2011年 | -- | +9.13% | -- | -- |
2010年 | -- | +8.40% | -- | -- |
2009年 | -- | +11.08% | -- | -- |
2008年 | -- | -0.75%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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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9700.0萬 | 86/150 | 43% | -8400.0萬 | 79/150 | 47% | +1300.0萬 | 92/150 | 39%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4.2億 | 79/150 | 47% | -2.8億 | 59/150 | 61% | +1.4億 | 86/150 | 43%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7.2億 | 85/150 | 43% | -6.6億 | 51/150 | 66% | +5964.0萬 | 99/150 | 34%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10.0億 | 95/150 | 37% | -14.7億 | 59/150 | 61% | -4.7億 | 114/150 | 24%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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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5.94% | 7.12% |
3年 | -- | 9.60% |
5年 | -- | 8.98% |
10年 | -- | 6.97% |
15年 | -- | 6.12%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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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EDES-BENZ FIN NA 8.5% 01/18/2031 | 4.51% |
ORANGE SA 9% 03/01/2031 | 4.30% |
DEUTSCHE TELEKOM INT FIN 8.75% 06/15/2030 | 4.20% |
CAPITAL ONE FINANCIAL CO 7.624% 10/30/2031 | 4.19% |
CONOCOPHILLIPS COMPANY 6.95% 04/15/2029 | 4.13% |
MORGAN STANLEY 7.25% 04/01/2032 | 4.13% |
VERIZON COMMUNICATIONS 7.75% 12/01/2030 | 4.12% |
WALMART INC 7.55% 02/15/2030 | 4.12% |
PROGRESS ENERGY INC 7.75% 03/01/2031 | 4.08% |
COMCAST CORP 7.05% 03/15/2033 | 4.07% |
ENEL FINANCE INTL NV 7.5% 10/14/2032 | 4.06% |
BARCLAYS PLC 7.437% 11/02/2033 | 4.02% |
ENTERPRISE PRODUCTS OPER 6.875% 03/01/2033 | 4.00%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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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費用率 | 1.20% | 0.11% |
經理費率(每年) | 0.5% | |
保管費率(每年) | 0.20% | |
同類基金平均 | 1.21% | 1.12% |
同類基金最高 | 2.22% | 2.22% |
同類基金最低 | 0.44% | 0.07%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元大2至10年投資級企業債券基金-新台幣I類型配息級別
- ISIN CodeTW000T05B8F2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22/11/29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組別全球投資級公司債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0 (2024/09/30)
- 基金總規模台幣26.9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葉明哲
- 管理公司A0005-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中華民國、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委內瑞拉、哥倫比亞、祕魯、烏拉圭、阿根廷、智利、薩爾瓦多、多明尼加、宏都拉斯、厄瓜多、波利維亞、貝里斯、哥斯大黎加、瓜地馬拉、庫拉索、千里達及托貝哥、巴拉圭、波多黎哥、聖露西亞、英國、法國、荷蘭、德國、盧森堡、愛爾蘭、義大利、瑞士、丹麥、西班牙、奧地利、瑞典、芬蘭、斯洛伐克、賽普勒斯、葡萄牙、斯洛維尼亞、挪威、希臘、比利時、捷克、波蘭、俄羅斯、亞美尼亞、亞塞拜然、匈牙利、烏克蘭、拉脫維亞、立陶宛、克羅埃西亞、保加利亞、塞爾維亞、喬治亞、白俄羅斯、摩爾多瓦、羅馬尼亞、日本 、南韓、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印尼、泰國、中國大陸地區、哈薩克、越南、斯里蘭卡、孟加拉、澳門、蒙古、印度、南非、埃及、安哥拉、突尼西亞、加蓬、迦納、象牙海岸、奈及利亞、喀麥隆、納米比亞、肯亞、莫三比克、坦尚尼亞、尚比亞、多哥、剛果、模里西斯、阿曼、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卡達、巴林、衣索比亞、科威特、黎巴嫩、伊拉克、澳洲、紐西蘭及馬紹爾群島等國家,以及由多個會員國所組成的跨國性之超國家組織(supra-national)。
投資標的
1.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發行之政府債券、公司債(包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包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債券型基金(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進行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及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含指數型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含槓桿型 ETF及反向型 ETF))、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2.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外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債券、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 )、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s))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包括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債券型基金(含固定收益型基金) 及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前述之債券不包括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本子基金主要投資於 2~10 年期的全球投資等級企業債券,並透過動態調整的方 式讓債券投資組合符合未來的利率環境,適合想參與全球投資等級企業債券市 場收益機會以及風險承受度較低的保守型投資人。惟基金所投資的企業來自多 個國家,也個別處於不同的產業,其收益來源包含資本利得及債券利息收入, 投資人應充分了解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並在投資前衡量個人之風險承擔能力 及資金之可運用期間長短。
投資特色
1.聚焦美元投資等級企業債券,有效控制信用風險: 各子基金主要投資於債券信用評等達 BBB-/Baa3(含)以上之全球企業所發行 的美元計價投資等級公司債與金融債券,藉此有效控制投資組合之信用風險。 2.主要投資於成熟國家企業,輔以投資新興國家企業: 各子基金在投資地區債券比例配置上,將以政經風險較低的成熟國家為主、 新興市場國家為輔,因此除了可有效控制新興市場投資風險外,同時兼顧為 基金增加投資效益之目標。 3.透過主動債券信評篩選以嚴格控管信用風險: 各子基金在標的挑選將透過由下而上的方式,包括分析產業與個別公司的營 運現況與前景預判、產業競爭程度變化、資本支出循環以及財務政策積極程 度等基本面因素進行考量,佐以市場價格與信用評等變動的監控機制,藉此 找出相對具有投資價值,並透過標的篩選流程減碼具有潛在信用惡化風險的 債券投資標的。 4.投資短天期美元企業債,有效降低利率與匯率風險: 元大 0 至 2 年投資級企業債券基金之投資標的將以存續期間較短、利率風險 相對較低的短天期債券為主,並原則上將以持有到期或至發行人贖回為主, 藉此控制基金淨值的波動度。另因本子基金主要投資於美元計價債券,對於 9 債券評等的要求相對較高,因此可有效降低匯率風險與信用風險所造成的價 格波動。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一)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 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各子基金投資於公開說明 書【基金概況】/「壹、基金簡介」/「八、投資地區及標的」所載之中華民國及 外國有價證券,並應遵守下列規範: 1.原則上各子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 期間應在一年以上(含)。且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含)後,應依下列規定進行投資: (1)各子基金所投資之債券天期規範如下,且應符合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 等等級以上,若所投資債券嗣後因信用評等調整導致不符前述信用評等 等級之情事者,則應於該情事發生之次日起一個月內調整各子基金之投 資組合至符合應符合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 4 項目 元大 0 至 2 年投資 級企業債券基金 元大 2 至 10 年投資 級企業債券基金 元大 10 年以上投資 級企業債券基金 投資 債券 天期 區間 投資之債券自買進 日起算,距離該債券 到期年限之天數不 得大於 2 年以上(含) 投資之債券自買進日 起算,距離該債券到 期年限之天數應介於 2 年以上(含)至 10 年 以下(含) 投資之債券自買進 日起算,距離該債券 到期年限之天數不 得小於 10 年以下 (含) (2)各子基金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百分之六十(含);且投資於由公司或金融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投資級」 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六十(含)。 (3)前述由公司或金融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投資級」債券,係指由公司或金 融機構所發行,且符合或等同於下述信用評等等級之債券。 A.發行信用評等達到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評等等級 BBB-以上 (含); B.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評等等級 Baa3 以上 (含); C.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Fitch Ratings)評等等級 BBB-以上(含); D.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等級 twBBB-以上(含); E 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評等等級 BBB-(twn) 以上(含)。 (4)各子基金得投資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TLAC) 之債券,惟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如遇 各子基金投資之 TLAC 債券嗣後經該債券發行或保證人註冊國家或地區 主管機關指示以減記本金或轉換為股權方式吸收損失時,將被動取得轉 換後股權或認股權證等具有股權性質之證券,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於 取得具股權性質證券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處分完畢。惟若因流動性不佳、或 經評估當時市場賣出價格過於低估等因素時,為避免各子基金受益人權 益受損,經理公司得延長前述調整期間,並留存相關評估追蹤之紀錄。 2.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 的,得不受第 1 款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下列情事之一者: (1)各子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 (2)各子基金投資達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單一投資 所在國或地區發生政治、經濟或社會情勢之重大變動、法令政策變更或有 不可抗力情事,有影響該國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等情形者; (3)各子基金投資達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單一投資 所在國或地區或中華民國因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出者; (4)【元大 0 至 2 年投資級企業債券基金】:美元兩年期公債殖利率單日上漲 5 或下跌 20bps,或連續五個交易日累積上漲或下跌 50bps 者; 【元大 2 至 10 年投資級企業債券基金】:美元十年期公債殖利率單日上 漲或下跌 20bps,或連續五個交易日累積上漲或下跌 50bps 者; 【元大 10 年以上投資級企業債券基金】:美元三十年期公債殖利率單日 上漲或下跌 20bps,或連續五個交易日累積上漲或下跌 50bps 者。 (5)各子基金之美元兌換新台幣單日匯率漲跌幅達百分之五或連續三個交易 日匯率累積漲跌幅達百分之八以上者; 3.俟前款所列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 第 1 款之比例限制。 (二)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金融機構(含基金保管機構)、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 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各子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 管機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上開資產存放之金融機構、債券附買回交易 之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應符合 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三)經理公司運用各子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 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在投資所在國或地區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 為現款現貨交易,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四)經理公司依前項規定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交易時,得委託與經理公司、基金 保管機構或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有利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基金保管 機構或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經紀部門為之,但支付該證券經紀商之佣金不得高 於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一般證券經紀商。 (五)經理公司運用各子基金為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金融 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承銷 中之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包含次順位金融債券)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並 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六)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得運用各子基金從事衍生自貨幣、利率 或債券指數之期貨、選擇權或期貨選擇權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證券相關商品 之交易。前述證券相關商品應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 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 (七)經理公司得以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新臺幣對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 易、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Proxy Basket Hedge)(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 及匯率選擇權等)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以規避匯率風險, 如基於匯率風險管理及保障受益人權益需要而處理本基金匯入及匯出時,並應 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 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