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級別 | 成立日期 | 限法人? | 配息方式 | 基金規模 | 計價幣別 | 最新淨值 | 漲跌 | 漲跌福 | 年初至今績效 | 1年績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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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累積型(美元) | 2021/10/29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826萬 | 美元 | 10.1834 | +0.02 | +0.15% | +9.46% | +13.98% | 看詳情 |
NA累積型(美元) | 2021/10/29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492萬 | 美元 | 10.1834 | +0.02 | +0.15% | +9.46% | +13.98% | 本頁基金 |
A累積型(新臺幣) | 2021/10/29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6,845萬 | 台幣 | 11.8665 | -0.02 | -0.19% | +15.52% | +16.72% | 看詳情 |
NA累積型(新臺幣) | 2021/10/29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593萬 | 台幣 | 11.8665 | -0.02 | -0.19% | +15.52% | +16.72% | 看詳情 |
所有級別累計 | 台幣4.22億 |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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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 -3.66% | +0.50% | 132/137 | 4% |
3個月 | +0.13% | +3.91% | 92/137 | 33% |
6個月 | +4.12% | +8.61% | 38/137 | 72% |
1年 | +13.98% | +19.21% | 44/137 | 68% |
3年 | +0.57% | +15.18% | 23/137 | 83% |
5年 | -- | -- | -- | -- |
10年 | -- | -- | -- | -- |
15年 | -- | --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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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 | +9.46% | +14.83% | 40/137 | 71% |
2023年 | +11.14% | +15.27% | 34/137 | 75% |
2022年 | -17.20% | -13.70% | 45/137 | 67% |
2021年 | -- | +13.20% | -- | -- |
2020年 | -- | -- | -- | -- |
2019年 | -- | -- | -- | -- |
2018年 | -- | -- | -- | -- |
2017年 | -- | -- | -- | -- |
2016年 | -- | -- | -- | -- |
2015年 | -- | -- | -- | -- |
2014年 | -- | -- | -- | -- |
2013年 | -- | -- | -- | -- |
2012年 | -- | -- | -- | -- |
2011年 | -- | -- | -- | -- |
2010年 | -- | -- | -- | -- |
2009年 | -- | --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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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0 | 118/137 | 14% | -9000.0萬 | 49/137 | 64% | -9000.0萬 | 126/137 | 8%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0 | 130/137 | 5% | -2.4億 | 54/137 | 61% | -2.4億 | 89/137 | 35%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71.0萬 | 130/137 | 5% | -3.8億 | 54/137 | 61% | -3.8億 | 89/137 | 35%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530.9萬 | 126/137 | 8% | -7.3億 | 60/137 | 56% | -7.2億 | 103/137 | 25%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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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5.55% | 3.58% |
3年 | 11.09% | 10.32% |
5年 | -- | -- |
10年 | -- | -- |
15年 | -- | --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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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NEIDER ELECTRIC SE | 8.82% |
ABBVIE INC | 6.41% |
CANADIAN PACIFIC KANSAS CITY LTD | 6.37% |
DEUTSCHE TELEKOM AG-REG | 5.82% |
SAP SE | 5.40% |
JPM 4.912 07/25/33 | 5.39% |
TAIWAN SEMICONDUCTOR-SP ADR | 5.39% |
INTNED 4 5/8 01/06/26 | 5.29% |
AGR 3.15 12/01/24 | 5.27% |
VZ 3 7/8 02/08/29 | 4.90% |
KONE OYJ-B | 4.80% |
NHNCOR 1 1/2 03/29/26 | 4.75% |
MCDONALD'S CORP | 4.72% |
VISA INC-CLASS A SHARES | 4.51%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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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費用率 | 2.09% | 2.15% | 0.44% |
經理費率(每年) | 1.80% | ||
保管費率(每年) | 0.26% | ||
同類基金平均 | 1.84% | 1.45% | 1.02% |
同類基金最高 | 2.70% | 2.70% | 2.01% |
同類基金最低 | 0.26% | 0.28% | 0.12%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聯邦低碳目標多重資產基金-NA累積型(美元)
- ISIN CodeTW000T3349D9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21/10/29
- 基金類型其他
- 基金組別全球ESG股債平衡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492萬 (2024/09/30)
- 基金總規模台幣4.22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吳裕良
- 管理公司A0033-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彰化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國內、外
投資標的
股票、債券、基金受益憑證
投資特色
1. 本基金是一檔多重資產基金,投資主題聚焦全球符合「低碳目標」投資概念的國家與 企業所發行之有價證券,除了為投資人尋找全球資本增值和收益機會,也兼顧全球環 境永續發展目標。 2. 「低碳目標」投資主題不僅是聚焦於替代能源產業,也聚焦於自行設定明確減碳目標 與提供解決方案的公司,從經濟價值與風險控管的角度,透過由上而下策略發掘因應 氣候變遷風險具競爭優勢的贏家,以追求長期穩健之資產收益。 3. 提供不同計價幣別與不同手續費機制之選擇:提供新臺幣、美元計價級別,搭配手續 費前收型與後收型機制等多元化的產品設計,以滿足投資人多種類資金配置需求。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 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 進行投資: (一)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1. 得同時投資於國內外股票、債券(包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不動產投 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等資產種類,且投資於前開任一資產 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 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國內外具「低碳目標 (Low Carbon Target)」概念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 2. 所謂具「低碳目標」概念之有價證券包括: (1) 股票:根據【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一、(四)、2.具「低碳目標」概念之有價證 券定義,篩選出具「低碳目標 (Low Carbon Target)」概念之股票並排除負向爭議 性機構,同時將第三方評估機構之 ESG 分數(或評級)與企業之碳排放量納入投資 評估流程內,更進一步將第三方評估機構之 ESG 分數(或評級)經由標準化程序後, 給予投資標的 0-100 分之評分,並加重第三方評估機構「全球環境資訊研究中心 (CDP Worldwide)」所編製之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分數之權重, 再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得出投資標的之低碳 ESG 綜合評分。再依據綜合性評估結 果,挑選分數較佳者,進行深入研究與追蹤; (2) 債券: A. 依據彭博(Bloomberg)資訊系統顯示,該債券為可持續發展債券 (Sustainability Bond )或綠色債券(Green Bond); B. 根據【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一、(四)、2.具「低碳目標」概念之有價證券 定義,篩選出具「低碳目標 (Low Carbon Target)」概念之債券並排除負向爭 議性機構; (3) 基金受益憑證(含 ETF):投資策略以低碳經濟(Low Carbon Economy)為投資主題 (佔該基金淨資產價值 70%以上)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指數股 票型基金(ETF)。 (4) 上述有價證券之篩選標準詳如後述十、(二)所述。3. 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 投資該國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 三十(含)。 4. 本基金得投資高收益債券,惟投資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高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百分之三十(含)。本基金原持有之債券,日後若因信用評等調升,致使該債券不符合 本款「高收益債券」定義時,則該債券不計入前述「高收益債券」百分之三十之範圍。 此外,若因信用評等調整,致本基金高收益債券不符合前述所定投資比例限制者,經 理公司應於事由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前述投資比例限制。 5. 所謂「高收益債券」係指下列債券,惟如債券發生信用評等不一致者,若任一信用評 等機構評定為投資級債券者,該債券即非屬高收益債券。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前 述「高收益債券」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1) 政府公債:發行國家主權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 (2) 第(1)點以外之債券:該債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 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但轉換公司債、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債券,其債 券保證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 以上或其屬具優先受償順位債券且債券發行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公開說明 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不在此限。 (3) 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該受益 證券或基礎證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或未經信用 評等機構評等。 (4) 前述信用評等機構及其評定等級如下: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 信用評等等級 A.M. Best Company, Inc. bbbDBRS Ltd. BBBFitch,Inc. BBBJapan Credit Rating Agency, Ltd. BBBMoody’s Investor Services, Inc. Baa3 Rating and Investment Information, Inc. BBB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 BBBEgan-Jones Rating Company BBBKroll Bond Rating Agency BBBMorningstar,Inc. BBB- (二)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 述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投資金額占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含)之任一國家或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1. 證券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發布之股價指數最近六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 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十以上(含); 2. 證券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發布之股價指數最近三十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 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二十以上(含); 3.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發生重大政治或經濟且非預期之事件(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恐 怖攻擊等)、金融市場(股市、債市及匯市)暫停交易、法令政策變更、不可抗力之情事, 有影響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 4.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實施外匯管制導致資金無法匯出或單日兌美元匯率漲幅或跌幅達百 分之五(含)或連續三個交易日匯率累積跌幅達百分之八(含)以上者。 俟前述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前述第(一)款 之比例限制。 (三)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經金管會規 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上開資產 存放之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兌人或標的物之 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四)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國內外證券 經紀商在投資所在國或地區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易,並指示 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五)經理公司依前項規定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交易時,得委託與經理公司、基金保管機構或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有利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或基金保管機構之、國外受託保 管機構經紀部門為之,但支付該證券經紀商之佣金不得高於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一般證券 經紀商。 (六)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或金融債券(含 次順位金融債券)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七)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有價證券(股票、債券、 存託憑證或指數股票型基金)、利率及指數(股價指數和債券指數)之期貨、選擇權及利率 交換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另經理公司亦得為避險操作之目的,運用本基金資產從事 衍生自貨幣之期貨或選擇權交易,但從事前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均須符合金管會「證券 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 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經理公司得為避險之目的, 從事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及新臺幣對外幣間匯率期貨及選擇權交易、外幣間 匯率避險交易 (Proxy Hedge)(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匯率期貨及選擇權等) 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匯率避險工具之交易方式,處理本基金資產之匯入匯出,並應符 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及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