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1個月 | +1.41% | +5.67% | 22/28 | 21% |
3個月 | +10.68% | +9.04% | 14/28 | 50% |
6個月 | +10.75% | +15.70% | 24/28 | 14% |
1年 | +25.62% | +19.10% | 18/28 | 36% |
3年 | +19.31% | +20.40% | 19/28 | 32% |
5年 | +77.19% | +55.80% | 13/28 | 54% |
10年 | -- | -- | -- | -- |
15年 | -- | --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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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 | +5.26% | +7.95% | 13/28 | 54% |
2024年 | +24.29% | +12.26% | 18/28 | 36% |
2023年 | +32.87% | +38.97% | 20/28 | 29% |
2022年 | -41.10% | -42.69% | 20/28 | 29% |
2021年 | +19.79% | +8.65% | 6/28 | 79% |
2020年 | +51.52% | +51.91% | 9/28 | 68% |
2019年 | +8.81% | +31.79% | 6/28 | 79% |
2018年 | -- | -28.35% | -- | -- |
2017年 | -- | +58.01% | -- | -- |
2016年 | -- | -- | -- | -- |
2015年 | -- | -- | -- | -- |
2014年 | -- | -- | -- | -- |
2013年 | -- | -- | -- | -- |
2012年 | -- | -- | -- | -- |
2011年 | -- | -- | -- | -- |
2010年 | -- | -- | -- | -- |
2009年 | -- | --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2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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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2) | +6600.0萬 | 22/28 | 21% | -5500.0萬 | 25/28 | 11% | +1100.0萬 | 7/28 | 75%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2~2024.10) | +1.3億 | 22/28 | 21% | -1.8億 | 25/28 | 11% | -5000.0萬 | 12/28 | 57%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2~2024.07) | +4.0億 | 22/28 | 21% | -3.9億 | 25/28 | 11% | +1100.0萬 | 12/28 | 57%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2~2024.01) | +8.1億 | 25/28 | 11% | -7.3億 | 25/28 | 11% | +7309.7萬 | 5/28 | 82%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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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17.46% | 15.44% |
3年 | 23.66% | 27.69% |
5年 | 24.92% | 28.48% |
10年 | -- | -- |
15年 | -- | --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2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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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 | 6.06% |
輝達 | 5.74% |
微軟 | 5.50% |
Amazon.Com Inc | 4.52% |
蘋果電腦 | 4.49% |
BROADCOM INC | 4.41% |
特斯拉公司 | 4.00% |
Alphabet公司 | 3.90% |
SALESFORCE.COM | 3.84% |
META PLATFORMS INC-CLASS A | 3.40%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2025 | 年初至今 | 2024年12月 | 2024年11月 | 2024年10月 | 2024年09月 | 2024年08月 | 2024年07月 | 2024年06月 | 2024年05月 | 2024年04月 | 2024年03月 | 2024年02月 | 2024年0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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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轉頻率(%) | 514.85% | 23.93% | 40.40% | 44.68% | 61.50% | 52.86% | 28.87% | 34.54% | 22.97% | 39.59% | 61.55% | 38.31% | 74.64% |
年度(%)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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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週轉頻率(%) | 514.85% | 581.43% | 791.04% | 616.73% | 578.68% | 1096.31% | -98.05% |
同類最高週轉頻率(%) | 514.85% | 581.43% | 791.04% | 616.73% | 578.68% | 1096.31% | -98.05% |
同類最低週轉頻率(%) | -101.53% | -0.38% | 4.19% | -175.88% | -284.33% | -138.09% | -98.05% |
同類中排名(低到高) | 20/28 | 20/28 | 20/28 | 20/28 | 20/28 | 10/28 | 2/28 |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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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費用率 | 2.86% | 2.84% | 3.11% | 2.84% | 2.93% | 3.50% | 0.18% |
經理費率(每年) | 2.00% | ||||||
保管費率(每年) | 0.26% | ||||||
同類基金平均 | 2.45% | 2.34% | 2.53% | 2.70% | 1.71% | 2.11% | 1.17% |
同類基金最高 | 2.86% | 2.84% | 3.11% | 3.61% | 2.93% | 3.50% | 2.27% |
同類基金最低 | 2.16% | 1.09% | 1.09% | 1.09% | 0.33% | 0.58% | 0.18%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新光全球AI新創產業基金美元
- ISIN CodeTW000T1440B2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18/12/04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組別全球AI人工智慧類股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4,735萬 (2024/12/31)
- 基金總規模台幣24.86億 (2024/12/31)
- 配息方式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簡秀君
- 管理公司A0014-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中華民國及國外地區
投資標的
上市/上櫃/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存託憑證/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國際金融組織債券/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
投資特色
(1) 全球人工智慧(AI)新創產業佈局: 全球先進國家政府著重人工智慧新創產業的發展,不僅在各國國內結合 產業界成立產業聯盟,對內凝聚共識提供政策發展方向,對外整合生態 資源,尋求合作夥伴並拓展國際市場。所以人工智慧已在各國獲得最高 層級領導人的重視與支持,進而成為各個國家國家級的重點戰略發展產業。所以積極探索人工智慧的新應用場域,佈局規劃投資,為投資人帶 來新的投資廣域。 (2) 參與世界投資潮流的風潮: 世界產業發產的推進,靠的是人工智慧的結晶而且往往是瞬息萬變的, 例如才引發工業發展進程的工業 4.0(即智能化工業),在短短不到幾年的 時間,已經提出所謂工業 5.0(即協作化工業)取代,就是讓人工智慧的技 術(如機器人)的能力及人類的實際的技術趨於接近,讓兩邊都能得到最 完美的發揮。這樣的開發概念就包括了現代生產技術的轉型,以及許多 其他商業及非商業流程的衍進,例如金融界也漸漸參與所謂人工智慧下 的改變,加深 AI 技術應用下,協助金融業更深入的了解客戶,成為創新 金融服務與用戶體驗的重要推動力。諸多人工智慧對於產業的改變都是 現在及未來投資的潮流,也藉由本基金的引領投資,讓投資人能夠第一 線參與改變世界潮流的演進與發展。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1.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 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前述 (八)之國內外有價證券。 2.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應符合下列投資比例之限制: (1)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承銷股票、興櫃股票、存託憑證之總金額應達 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以上,且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 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AI 新創相關產 業股票」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以上。 (2)前述所謂「AI 新創相關產業股票」,即人工智慧運用網際網路、社群 聯結、雲端科技、大數據運算及行動通訊等相關技術所涉及改變之相 關產業,例如: A. 人工智慧自動化:從事生產、感測、驅動、平台控制、組裝及周 邊商品、檢測系統、控制器驅動 IC、介面控制系統、機器設備組 件通路、機械相關設備、工業電腦等與推升晉級智慧自動化的物 聯網、雲端等產業所發行之股票。 B. 數位經濟革新:從事軟體研發、介面設計相關設施、數據中心相關設施、大數據計算及分析、互聯網、串流媒體、數位行銷及廣 告、行動通訊及頻寬相關設備、網路安全及相關設備等產業所發 行之股票。 C. 工商業設備創新:從事創新科技應用之軟硬體設備、人工智慧 (AI)、機器人、物聯網、汽車零組件、無人車或無人飛機、虛擬 實境(VR)或擴充實境(AR)及相關設備等相關產業所發行之股票。 D. 金融科技改革:從事利用資料分析、軟體開發、平台設計或其他 串聯技術等提供金融相關或聯集(如銀行、證券、保險、投資、支 付等)之金融服務、智慧理財、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或相關設備、 區塊鏈相關等相關產業所發行之股票。 E. 醫療技術演進:從事於臨床試驗、大型醫療計畫、基因開發、醫 療諮詢與宣傳推廣和銷售開發醫療技術等相關產業所發行之股 票。 F. 消費模式轉型:從事投過電子商務,如 B2B、B2C、C2B、C2C、社 群網站、拍賣網站、比價網站、租賃(共享)經濟及物流中心、配 送、運輸、自動化設備及倉儲業等相關產業所發行之股票。 3. 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 的,得不受前述比例之限制。本款所謂特殊情形,係指: (1) 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 (2) 依本基金淨值公告之前一營業日之資產比重計算,本基金任一或合計 投資金額占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地 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 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所發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有下列情形 之一: a. 最近六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十(含 本數)以上; b.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 分之二十(含本數)以上; B. 發生政治、經濟或社會情勢或非預期事件之重大變動、金融市場(股 市、債市、匯市)暫停交易、法令政策變更或有不可抗力情事,致 有影響該國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等情形; C.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或中華民國因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兌; D.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發生該國貨幣單日兌美元匯率跌幅達5%或連續 三個交易日匯率累計跌幅達8%以上。 4. 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前 述 3.所列之比例限制。 5.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 其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 上開資產存放之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 人、承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 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6.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 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在投資所在國或地區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 處所,為現款現貨交易,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7. 經理公司依前項規定委託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經紀商交易時,得委託與 新光全球 AI 新創產業基金 5 經理公司、基金保管機構或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有利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 商資格者或基金保管機構或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經紀部門為之,但支付該 證券經紀商之佣金不得高於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當地一般證券經紀商。 8.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 或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並指示基 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9. 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有價證 券、利率、股價指數、存託憑證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期貨、選擇權或期貨 選擇權,以及利率交換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但須符合金管會「證券投 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及金管會之其他相關規定。如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時,從其修正後規 定。 10. 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得以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及新臺幣對 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易、外幣間匯率避險(Proxy Hedge)(含匯率、遠 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及匯率選擇權)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 相關商品,以規避匯率風險,並應符合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 本基金於從事本項所列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匯率避險交易之操作當時, 其價值與期間,不得超過所有外國貨幣計價資產之價值與期間。如因有 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前述所稱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 (Proxy Hedge)係以直接購買銀行所提供之二種外幣間或一籃子(Proxy basket Hedge)外幣間匯率之遠期外匯或選擇權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