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1個月 | -4.70% | -10.27% | 19/35 | 46% |
3個月 | -1.65% | -15.13% | 14/35 | 60% |
6個月 | -- | -14.22% | -- | -- |
1年 | -- | -14.12% | -- | -- |
3年 | -- | -49.37% | -- | -- |
5年 | -- | +20.27% | -- | -- |
10年 | -- | +43.02% | -- | -- |
15年 | -- | -22.36%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今年以來 | -- | -22.04% | -- | -- |
2023年 | -- | -20.38% | -- | -- |
2022年 | -- | -5.41% | -- | -- |
2021年 | -- | -24.18% | -- | -- |
2020年 | -- | +141.80% | -- | -- |
2019年 | -- | +44.35% | -- | -- |
2018年 | -- | -9.02% | -- | -- |
2017年 | -- | +21.48% | -- | -- |
2016年 | -- | -16.91% | -- | -- |
2015年 | -- | +3.82% | -- | -- |
2014年 | -- | -4.78% | -- | -- |
2013年 | -- | +49.10% | -- | -- |
2012年 | -- | -12.82% | -- | -- |
2011年 | -- | -43.96% | -- | -- |
2010年 | -- | -27.48% | -- | -- |
2009年 | -- | +5.43%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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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2600.0萬 | 18/35 | 49% | -1.3億 | 15/35 | 57% | -1.0億 | 27/35 | 23%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3.4億 | 8/35 | 77% | -2.5億 | 15/35 | 57% | +8900.0萬 | 1/35 | 100%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6.5億 | 8/35 | 77% | -9.0億 | 15/35 | 57% | -2.5億 | 20/35 | 43%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13.2億 | 15/35 | 57% | -18.7億 | 15/35 | 57% | -5.5億 | 20/35 | 43%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
1年 | -- | 26.06% |
3年 | -- | 27.35% |
5年 | -- | 34.86% |
10年 | -- | 27.48% |
15年 | -- | 28.77%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
---|---|---|---|---|---|---|---|---|---|---|---|---|---|---|---|---|---|---|
本基金費用率 | 2.13% | 2.13% | 2.32% | 2.12% | 2.12% | 2.27% | 2.23% | 2.14% | 2.12% | 2.17% | 2.18% | 2.24% | 2.18% | 2.23% | 2.24% | 2.31% | 2.31% | 0.60% |
經理費率(每年) | 1.80% | |||||||||||||||||
保管費率(每年) | 0.24% | |||||||||||||||||
同類基金平均 | 1.84% | 1.85% | 1.89% | 2.03% | 2.08% | 2.14% | 2.23% | 2.14% | 2.12% | 2.17% | 2.18% | 2.24% | 2.18% | 2.23% | 2.24% | 2.31% | 2.31% | 0.60% |
同類基金最高 | 3.22% | 3.23% | 3.22% | 3.22% | 3.32% | 3.32% | 2.23% | 2.14% | 2.12% | 2.17% | 2.18% | 2.24% | 2.18% | 2.23% | 2.24% | 2.31% | 2.31% | 0.60% |
同類基金最低 | 0.06% | 0.06% | 0.95% | 0.96% | 0.96% | 0.96% | 2.23% | 2.14% | 2.12% | 2.17% | 2.18% | 2.24% | 2.18% | 2.23% | 2.24% | 2.31% | 2.31% | 0.60%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A類型-美元
- ISIN CodeTW000T3615B7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06/10/11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組別全球綠能/新能源/乾淨能源類股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2,914 (2024/10/31)
- 基金總規模台幣52.98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洪華珍
- 管理公司A0036-安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中華民國、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委內瑞拉、哥倫比亞、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魯、日本、香港、大陸地區、韓國、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菲律賓、泰國、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約旦、澳洲、紐西蘭、捷克、斯洛伐克、斯洛伐尼亞、匈牙利、土耳其、波蘭、希臘、俄羅斯、盧森堡、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瑞典、瑞士、法國、德國、英國、愛爾蘭、義大利、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摩洛哥、埃及及南非等國
投資標的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台灣存託憑證、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經原財政部或金管會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委內瑞拉、哥倫比亞、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魯、日本、香港、大陸地區、韓國、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菲律賓、泰國、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約旦、澳洲、紐西蘭、捷克、斯洛伐克、斯洛伐尼亞、匈牙利、土耳其、波蘭、希臘、俄羅斯、盧森堡、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瑞典、瑞士、法國、德國、英國、愛爾蘭、義大利、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摩洛哥、埃及及南非等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韓國店頭市場(KOSDAQ)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上述國家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或存託憑證;符合金管會規定的評等之一定等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於上述國家交易之債券;經金管會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依修正後之規定。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1. 本基金主要投資重點為全球綠能趨勢主題相關產業,篩選企業營運範圍涵蓋再生能源、能源 效率、廢棄物管理、污染控制、水資源基礎建設及技術等對綠能環境保護有正向貢獻之企業 ,並剔除全球不符合永續經營特徵或對環境明確產生重大傷害的發行公司。 2. 本基金投資目標在於以替代能源利用、環境污染控制、淨化用水作業三大主題,促進對環境 永續發展之正向影響。 3. 本基金可投資於全球市場,但因聚焦於綠能相關產業之股票,波動度可能略高於投資一般產 業之股票型基金,故本基金尋求可承受相關產業之股票波動對基金淨值產生影響之非保守型 投資人。
投資特色
1. 綠能趨勢(Eco Trends)即針對環境未來及永續發展趨勢(Sustainability)之需求考量 ,所發展出解決能源、環境及用水困境之科技趨勢,我們相信今日具備解決生態困 境之產業將成為明日贏家。 (1) 國際情勢及氣候的不穩定,高漲的油價推動了節能產品及效率利用能源科技產 業的需求與成長,而化石能源的快速消耗,使得太陽能、風力、水力、生質燃 料等替代能源儼然成為當代能源投資主題; (2) 全球逐漸增加的環境負擔及日益升高的環保壓力,造就了環境污染控制產業的 契機; (3) 水資源因不斷升高的污染及浪費導致匱乏,被譽為藍金的水資源將取代黑金原 8 油成為新世代的投資寵兒,強勁推升淨化用水作業相關產業的成長; 2. 本基金運用安聯集團未來及永續發展趨勢研究團隊之研究資源,專注於三種綠能趨 勢(Eco Trends)議題之相關產業,同時符合(1) 無涉及具爭議性武器、燃煤、煙草、 或符合聯合國全球盟約(UNGC)為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所制定之準則的公司;(2) 沒 有對永續投資目標產生明確重大傷害的發行公司;且(3) 企業營收至少50%以上屬 於替代能源、能源效率、廢棄物管理、污染控制、水資源基礎建設及技術等對環境 保護有正向貢獻之企業。 3. 為掌握全球永續投資機會,本基金創新以替代能源利用、環境污染控制、淨化用水 作業三大產業為主軸,動態調整三大主軸配置,以提供投資人未來綠能趨勢發展的 工具。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以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 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地區之有價證券。經理公司並 應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一)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含承銷股票) 3 、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 之興櫃股票、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反向型ETF、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台 灣存託憑證、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 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 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經原財政部或金管會核准募集之 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二) 本基金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包括: 1. 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委內瑞拉、哥倫比亞、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魯、日本 、香港、大陸地區、韓國、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菲律賓、泰國、印度、巴基 斯坦、以色列、約旦、澳洲、紐西蘭、捷克、斯洛伐克、斯洛伐尼亞、匈牙利、土 耳其、波蘭、希臘、俄羅斯、盧森堡、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瑞典、瑞士 、法國、德國、英國、愛爾蘭、義大利、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摩洛哥、 埃及及南非等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 場(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韓國店頭市場(KOSDAQ)及其他經金 管會核准之上述國家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認購(售)權證或認股 權憑證、參與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 投資單位(含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或存託憑證; 2. 符合金管會規定的評等之一定等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於上述國家交易 之債券; 3. 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 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4.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關法令或相關規 定修改者,依修正後之規定。 (三)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從事下列三種綠能趨勢(Eco Trends)議題之相關產業。包括: 1. 替代能源利用:包括替代能源運用相關產業以及能源高效率使用。替代能源包含如 生質能源(能源農業作物生產與研究、乙醇生產與生質柴油生產、相關週邊產業如應 用生質燃料之新型汽車零組件開發與生產等)、風力(風力機安裝及相關零組件產業、 風力田規劃安裝及管理之相關設備產業等)、水力(大型水力發電、小型水力發電及其 4 相關設備產業等)、太陽能(太陽熱能、太陽光電產業等之上下游零組件如生產太陽光 電電池、模組與實際太陽光電安裝之相關產業等)及其他替代能源項目(如氫能源使用 、燃料電池)等。能源高效率使用包括節能設備和顧問服務、高效能傳輸及配送以及 綠建築的節能運用等。 2. 環境污染控制:環境品質控制相關產業主要如廢棄物管理與再生利用等。其中包括 都市或住民廢棄物處理、工業廢棄物處理、有毒廢棄物處理、廢棄物再生利用、廢 棄物控制、回收處理、空氣過濾及清淨、淨煤處理等。 3. 淨化用水作業:用水淨化處理、提供用水及其設備等相關產業。其中用水淨化處理 產業包括工業及住宅用水淨化處理、淨水技術等相關產業;提供用水及設備相關產 業包括水資源規劃與廢水處理、水資源基礎建設、水力設施與水資源公用事業及其 他水資源產業。 (四)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投資於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承銷股票、存 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 (五)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投資於前述第(二)款所列國外地區之有價證 券總額,最低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六)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投資於前述第(三)款所列主要投資產業之有 價證券總額,最低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七) 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 述第(四)至第(六)款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 1. 在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 2. 本基金投資所在國任五個投資國或投資總金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 國家或地區發生政治性與經濟性重大且非預期之事件(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 恐怖攻擊等),造成該國金融市場(股市、債市與匯市)暫停交易、法令政策變更 、不可抗力情事、實施外匯管制或該國貨幣單日兌美元匯率跌幅達百分之五時迄恢 復正常後一個月止;或 3. 本基金投資所在國任五個投資國或投資總金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 國家或地區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所發布之股價指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迄 恢復正常後一個月止: (1) 最近六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達十五%(含本數)以上或累 5 計跌幅達十%(含本數)以上;或 (2)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達三十%(含本數)以上或 累計跌幅達二十%(含本數)以上。 (八) 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第(四)款至第(六) 款之比例限制。 (九)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經金管會規 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上開資產存 放之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 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十) 經理公司得為避險之目的,從事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新台幣對外幣間匯率選 擇權交易及一籃子外幣間(不含人民幣)匯率避險(Proxy Hedge)(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 換利及匯率選擇權等)等交易。本基金於從事本項所列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匯率避險交易 之操作時,其價值與期間,不得超過所有外國貨幣計價資產之價值與期間,並應符合中華 民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 (十一)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國內外 證券經紀商在投資所在國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易,並指示 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十二) 經理公司依前項規定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交易時,得委託與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 構之經紀部門有利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為之,但支付該證券經紀商之佣金 不得高於投資所在國一般證券經紀商。 (十三)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並指 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十四) 經理公司得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股價指數、股 票、存託憑證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期貨、選擇權或期貨選擇權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 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但須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 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金管會之其他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