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
1個月 | +0.44% | -- | 3/9 | 67% |
3個月 | +0.36% | -- | 5/9 | 44% |
6個月 | +0.19% | -- | 8/9 | 11% |
1年 | +5.17% | -- | 2/9 | 78% |
3年 | +8.87% | -- | 2/9 | 78% |
5年 | +14.71% | -- | 1/9 | 100% |
10年 | +14.42% | -- | 6/9 | 33% |
15年 | -- | --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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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 | +0.78% | -- | 3/9 | 67% |
2024年 | +5.37% | -- | 2/9 | 78% |
2023年 | -0.87% | -- | 7/9 | 22% |
2022年 | +4.23% | -- | 1/9 | 100% |
2021年 | +1.37% | -- | 7/9 | 22% |
2020年 | +3.71% | -- | 2/9 | 78% |
2019年 | -0.57% | -- | 7/9 | 22% |
2018年 | +0.76% | -- | 6/9 | 33% |
2017年 | +2.61% | -- | 7/9 | 22% |
2016年 | -5.71% | -- | 8/9 | 11% |
2015年 | +1.28% | -- | 7/9 | 22% |
2014年 | -- | -- | -- | -- |
2013年 | -- | -- | -- | -- |
2012年 | -- | -- | -- | -- |
2011年 | -- | -- | -- | -- |
2010年 | -- | -- | -- | -- |
2009年 | -- | --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2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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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2) | +900.0萬 | 4/9 | 56% | -1000.0萬 | 9/9 | -- | -100.0萬 | 2/9 | 78%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2~2024.10) | +1800.0萬 | 5/9 | 44% | -2700.0萬 | 6/9 | 33% | -900.0萬 | 3/9 | 67%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2~2024.07) | +2900.0萬 | 5/9 | 44% | -4700.0萬 | 6/9 | 33% | -1800.0萬 | 5/9 | 44%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2~2024.01) | +6893.6萬 | 6/9 | 33% | -8000.2萬 | 8/9 | 11% | -1106.5萬 | 3/9 | 67%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
1年 | 3.24% | -- |
3年 | 4.06% | -- |
5年 | 3.68% | -- |
10年 | 3.83% | -- |
15年 | -- | --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2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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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GNZ 4 1/2 07/17/25 | 4.48% |
BACR 4 07/21/25 | 4.46% |
QNBK 3.8 06/17/25 | 4.44% |
ICBCAS 3 01/19/25 | 4.42%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
---|---|---|---|---|---|---|---|---|---|---|---|
本基金費用率 | 0.57% | 0.53% | 0.53% | 0.54% | 0.54% | 0.53% | 0.53% | 0.53% | 0.53% | 0.52% | 0.21% |
經理費率(每年) | 0.40% | ||||||||||
保管費率(每年) | 0.11% | ||||||||||
同類基金平均 | 0.52% | 0.51% | 0.50% | 0.50% | 0.50% | 0.49% | 0.49% | 0.54% | 0.53% | 0.51% | 0.32% |
同類基金最高 | 0.57% | 0.55% | 0.54% | 0.54% | 0.54% | 0.54% | 0.54% | 0.69% | 0.69% | 0.70% | 0.62% |
同類基金最低 | 0.46% | 0.45% | 0.44% | 0.43% | 0.43% | 0.42% | 0.42% | 0.41% | 0.41% | 0.41% | 0.07%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富邦中國貨幣市場基金-新台幣
- ISIN CodeTW000T1044A4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14/08/05
- 基金類型貨幣市場
- 基金組別人民幣貨幣市場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1.14億 (2024/12/31)
- 基金總規模台幣2.02億 (2024/12/31)
- 配息方式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楊珮汝
- 管理公司A0010-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台中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投資國內、外
投資標的
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等)、有價證券(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等)、附買回交易(含短期票券)
投資特色
(1)提供資金調度與停泊之管道:本基金屬貨幣市場型基金,基金 資產投資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不得大於一百八十日,具較 佳流動性,可提供投資人資金調度及停泊的管道。 (2)具備大額資金議價優勢: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人民幣計價貨幣市 場與相關投資工具,具備大額資金之議價優勢,將可協助投資 人提高資金運用效率。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1.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保持高流動性及維持 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 於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之貨幣市場工具及短期債券,並依下列規 範進行投資: (1)本基金得運用或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國 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 或匯票、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短期債券憑證)、有價證券(公債、 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 券、不動產證券化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金管會核准於 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附買回交易(含短期票券 及有價證券); (2)本基金得運用或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之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國 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 或匯票)、有價證券(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 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證券化之不動產資產信託 受益證券)及附買回交易(含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 (3)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運用或投資於中華民國 境內及境外之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及附買回交易之總金額需達 -8-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以上;且運用或投資於人民幣計 價之資產總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以上; (4)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經理公司為分散基 金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經理公司得不受前述第(3)款投 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 A.在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 B.依本基金最近結算日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資產比重計算,達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之任一投資所在國或地區 之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有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 (A)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發生政治性與經濟性重大且非預期之 事件(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金融危機、恐佈事件等)、 法令政策改變及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造成該國或地區金 融市場暫停交易。 (B)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出資金,或其 當地政府調高外國資金投資於當地資產之稅率淨增加達 百分之一‧五。 (C)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單日兌美元匯率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 五。 (5)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 以符合前述第(3)款之比例限制。 2.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 定外,應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在投資所在國或地區集中交易 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易,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 辦理交割。 3.經理公司依前項規定委託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經紀商交易時, 得委託與經理公司、基金保管機構或國外受託基金保管機構有利 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或基金保管機構之經紀部門為之, 但支付該證券經紀商之佣金不得高於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一般證券 經紀商。 4.經理公司將本基金運用或投資於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國庫券、可 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其 他經金管會核准之短期債務憑證)、有價證券(公債、普通公司債、 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 證券化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 之外國金融組織債券)及附買回交易(含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應 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5.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須符合金管會 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 -9- 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 定: (1)經理公司得為避險操作目的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 (如:信用違約交換 CDS、CDX Index 及 iTraxx Index),並應就 契約違約條件所訂金額取得交易對手之保證。 (2)經理公司為避險目的得利用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 匯率選 擇 權 及 一 籃 子 外 幣 間 匯 率 避 險 交 易 (Proxy Basket Hedge)(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等)等交易方 式,處理本基金資產之匯入匯出,並應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 及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 規定。 6.本基金承作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之控管措施 信用保護的買方固然可利用信用違約交換商品來避險,移轉其風 險給賣方,但亦須承擔屆時賣方無法履約的風險(counterparty risk)。 因此買方對於交易對手風險須有正式及獨立控管程序。 針對運用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之控管措施,可分以下兩層次 敘明: (1)交易簽定前 為避免風險集中,本基金不得與本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承作衍生 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並且於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 品交易時,就契約違約條件所訂金額取得交易對手之保證。交 易對手之長期發行人信用評等等級,則應符合下列任一信用評 等機構評定之信用評等等級: A.經 Standard & Poor'sCorporation 評定為 A-級(含)以上者或; B.Moody’s InvestorsService 評定為 A3 級(含)以上者或; C.經 Fitch Ratings Ltd.評定為 A-級(含)以上者或: D.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為 twAA 級(含)以上者或; E.經英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評定為 AA(twn)級(含)以上者。 (2)交易簽訂後 交易開始後亦會持續監控信用保護賣方(即交易對手)之履約能 力,無法履約的契約也應採取與不良債權一致的處理方式,以 控管相關風險。若合約簽定後發生交易對手信用評等遭調降之 情事,將立刻評估相關風險承擔,並作決策處理,若有必要則 應另行簽定新合約作為保護,以期將相關風險降至最低。 7.本基金承作 CDS 之投資釋例 (1)交易商品: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CDS。 (2)交易目的:為降低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違約造成無法 -10- 還本的風險。 (3)商品報價:2014/06/04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CDS 報價 為 113bps(參考下圖) 資料來源:Bloomberg (4)假設情境說明 假設本基金擁有 100 萬美金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公司 債,為了降低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違約造成無法還本 的風險,於是和券商承作 100 萬美金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CDS 契約,每年支付「保險費」給券商,成為 CDS 交易 中受到信用保護之買方。契約為期五年,期間若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發生「違約事件」(credit event),券商 必須支付本基金的相關損失。若無違約事件發生,券商則賺取 固定保險費收入。換言之,本基金是買方與受益人,券商是賣 方與保證人。 (5)保費說明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CDS 保險費計算原則是標的資產 面額乘以報價基本點(bps),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CDS 報價為 113bps,表示本基金每年必須支付 1.13%的保險費給券 商,直至契約終止。如果發生信用違約事件,則賣方必須償還 100 萬的本金予本基金,本基金則交付違約債券。由於本基金 承作金額為 100 萬美金,故保費設算如下: -11- 每年保費支出:100 萬美金×1.13%=11,300 美金。 (6)損益說明 假設契約期間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並無發生違約之情 事,本基金支出 56,500 美金保費,換取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債券本金 100 萬美金之保全效果,詳見下表情境一。反之, 若發生違約之情事,本基金支出 33,900 美金保費,換取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rp 債券本金 100 萬元之實際保全,詳見下 表情境二。故本契約簽定後本基金最大支出控制在 56,500 美金 以內,然而可保護資產金額達到 100 萬美金。 情境一、假設無違約 期間 本基金(單位:美金) 券商(單位:美金) 第一年 -11,300(保費支出) 11,300(保費收入) 第二年 -11,300(保費支出) 11,300(保費收入) 第三年 -11,300(保費支出) 11,300(保費收入) 第四年 -11,300(保費支出) 11,300(保費收入) 第五年 -11,300(保費支出) 11,300(保費收入) 合計 -56,500 56,500 情境二、假設第三年發生違約 期間 本基金支付保費 (單位:美金) 券商收取保費 (單位:美金) 第一年 -11,300(保費支出) 11,300(保費收入) 第二年 -11,300(保費支出) 11,300(保費收入) 第三年 -11,300(保費支出) 11,300(保費收入) 發生違約 1,000,000(本金收入) -1,000,000(本金償付) 券商償付本基金 100 萬美金,本基金則交付違約債券,合約 終止。 第四年 合約終止,無保費支出 合約終止,無保費收入 第五年 合約終止,無保費支出 合約終止,無保費收入 合計 966,100 -9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