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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博收益傘型基金之聯博債券收益組合基金-AA類型(人民幣)
9.11
人民幣
+0.02 (0.22%)
最新淨值(2024/11/19)
參考指標
彭博全球綜合債券指數
參考ETF
全球綜合債券ETF (BNDW)
風險評等
RR2
基金類型
其他
總覽淨值績效配息持倉申購贖回公告文件

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級別成立日期限法人?配息方式基金規模計價幣別最新淨值漲跌漲跌福年初至今績效1年績效
2類型(新台幣)2014/03/19無限制不配息台幣12.63億台幣10.7200+0.01+0.09%+1.32%+5.10%看詳情
A類型(新台幣)2014/03/19無限制配息台幣3.56億台幣5.4700+0.01+0.18%+0.93%+4.74%看詳情
A類型(人民幣)2014/03/19無限制配息台幣1,561萬人民幣9.1100+0.02+0.22%-0.98%+3.71%本頁基金
A類型(美元)2014/03/19無限制配息台幣86.05萬美元9.3900+0.01+0.11%+1.57%+6.58%看詳情
2類型(人民幣)2014/03/19無限制不配息台幣275萬人民幣19.2700+0.03+0.16%-0.62%+3.77%看詳情
A類型(澳幣)2014/03/19無限制配息台幣19.36萬澳幣9.0700+0.02+0.22%+0.74%+5.67%看詳情
A類型(南非幣)2014/03/19無限制配息台幣114萬南非幣10.0500+0.02+0.20%+3.65%+8.98%看詳情
2類型(美元)2014/03/19無限制不配息台幣4.74萬美元18.3700+0.03+0.16%+2.11%+7.24%看詳情
所有級別累計台幣17.37億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參考指標:彭博全球綜合債券指數
參考ETF:全球綜合債券ETF (BNDW)
原幣績效參考ETF績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
1個月-1.94%-1.12%375/43113%
3個月-2.37%-0.79%355/43118%
6個月+0.63%+3.18%386/43110%
1年+3.71%+6.02%354/43118%
3年-11.04%-5.48%290/43133%
5年-2.68%-1.51%163/43162%
10年--------
15年--------

年度報酬率

參考指標:彭博全球綜合債券指數
參考ETF:全球綜合債券ETF (BNDW)
原幣績效參考ETF績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
今年以來-0.98%+1.64%366/43115%
2023年+4.27%+7.18%287/43133%
2022年-13.92%-12.88%236/43145%
2021年+2.52%-2.10%28/43194%
2020年+5.06%+6.22%115/43173%
2019年+10.54%+8.37%37/43191%
2018年-1.45%--42/43190%
2017年+8.57%--5/43199%
2016年+11.90%--6/43199%
2015年+0.36%--16/43196%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
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贖回金額 (台幣)淨申贖金額 (台幣)
月份整檔基金總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整檔基金總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整檔基金總計同類排名贏過同類基金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1.4億208/43152%-3300.0萬321/43126%+1.0億150/43165%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3.2億225/43148%-1.5億299/43131%+1.7億170/43161%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3.5億258/43140%-1.9億331/43123%+1.6億178/43159%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4.8億280/43135%-5.0億312/43128%-1945.7萬314/43127%

配息

這檔基金有配息嗎
年初至今共配息9次,累積配息率為2.9%,2023年共配息12次,累積配息率為4.7%

歷史配息紀錄

基準日除息日發放日每單位配息金額幣別
2024年累積配息率 2.9%
2024/09/272024/09/302024/10/070.0298人民幣
2024/08/292024/08/302024/09/090.0298人民幣
2024/07/302024/07/312024/08/070.0298人民幣
2024/06/272024/06/282024/07/080.0298人民幣
2024/05/302024/05/312024/06/070.0298人民幣
2024/04/292024/04/302024/05/080.0298人民幣
2024/03/272024/03/282024/04/100.0298人民幣
2024/02/272024/02/292024/03/070.0298人民幣
2024/01/302024/01/312024/02/070.0298人民幣
2023年年度配息率 4.7%
2023/12/282023/12/292024/01/080.0298人民幣
2023/11/292023/11/302023/12/070.0298人民幣
2023/10/302023/10/312023/11/080.0298人民幣
2023/09/272023/09/282023/10/060.0325人民幣
2023/08/302023/08/312023/09/080.0325人民幣
2023/07/282023/07/312023/08/070.0325人民幣
2023/06/292023/06/302023/07/100.0344人民幣
2023/05/302023/05/312023/06/070.0398人民幣
2023/04/272023/04/282023/05/080.0398人民幣
2023/03/302023/03/312023/04/140.043人民幣
2023/02/232023/02/242023/03/070.0485人民幣
2023/01/302023/01/312023/02/070.0485人民幣

風險波動

RR2 (中低風險),以追求穩定收益為主要目標
與參考ETF的R2:0.9911
我們建議優先挑選「與參考指標R2較低」,且過去一段時間「績效表現優異」的基金。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參考ETF:全球綜合債券ETF (BNDW)
疫後升息(2022)
全球疫情(2020)
貿易戰(2018)
歐債危機(2011)
金融危機(2008)
本基金
最大跌幅-13.13%
(高點9.71 ➔ 低點8.43)
2022/03/31~2022/10/20
2022/03高點
2022/10低點
7個月下跌
2024/11
25個月反彈中,尚未回本
全球綜合債券ETF (BNDW)
最大跌幅-11.35%
(高點69.50 ➔ 低點61.61)
2022/03/18~2022/10/20
2022/03高點
2022/10低點
7個月下跌
2024/08回原高點
22個月回本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參考ETF:全球綜合債券ETF (BNDW)
標準差越大,表示股票價格波動越大
區間本基金參考ETF
1年6.10%5.53%
3年7.57%7.27%
5年9.89%6.00%
10年----
15年----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
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佔比
AB SICAV I GLOBAL PLUS FIXED
23.40%
AB FCP I AMERICAN INCOME POR
13.50%
AB SICAV I-EM LC CR D-SA USD
9.55%
AB SICAV I-ASIA INC OP PO-AA
7.94%
AB SICAV I-SHR DUR H/Y-AA
5.70%
AB FCP I MORTGAGE INCOME POR
5.40%
AB FCP I-GLOBAL H Y-AAUDH
5.31%
AB FCP I - SHORT DURATION BOND
5.03%
聯博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AA類型(美元)
4.40%
AB SICAV I-GLB IN P-AA USD
3.85%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無資料
無資料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2016年2015年2014年
本基金費用率1.24%1.22%1.16%1.10%1.11%1.09%1.09%1.13%1.25%1.00%
經理費率(每年)1.25%
保管費率(每年)0.12%
同類基金平均1.34%1.38%1.33%1.24%1.26%1.25%1.14%1.06%1.17%1.13%
同類基金最高2.74%2.71%2.70%2.86%2.88%2.84%1.46%1.46%1.46%1.45%
同類基金最低0.05%0.05%0.05%0.06%0.06%0.06%0.20%0.20%0.21%0.20%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申購手續費
0-4%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
    聯博收益傘型基金之聯博債券收益組合基金-AA類型(人民幣)
  • ISIN Code
    TW000T1810F7
  • 境內境外
    境內
  • 成立日期
    2014/03/19
  • 基金類型
    其他
  • 基金組別
    全球綜合債券
  • 此級別基金規模
    台幣1,561萬 (2024/10/31)
  • 基金總規模
    台幣17.37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
    配息
  • 基金註冊地
    台灣
  • 經理人
    陳俊憲
  • 管理公司
    A0018-聯博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
    玉山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參考指數
彭博全球綜合債券指數
官方未提供、由 iFa.ai 根據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資料推估
參考ETF
全球綜合債券ETF (BNDW)
iFa.ai 根據參考指數選擇具代表性之ETF

投資地區

中華民國、外國

投資標的

(一)本基金投資於投資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債券型、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含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d Traded Funds,簡稱ETF))與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債券型、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包括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ETF),以及經金管會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債券型、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二)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含基金保管機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或其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三)得為避險目的,從事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新臺幣對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等交易(Proxy hedge) (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

投資特色

1. 以分散布局策略,掌握各券種之收益機會 聯博債券收益組合基金藉由分散配置投資目標子基金,間接投資包括政府債 券、公司債券等有價證券,以建構最適之風險調整後收益之投資組合,來平衡 利率及信用風險,達到相對較為穩健之報酬。在一般市場狀況下,本基金約 - 27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60%之資產將透由子基金間接投資在投資等級以上之債券(註),以提供投資人 相對較為穩健的報酬表現。 (註):投資比重係依據本基金投資於各子基金之比重與各該子基金投資於投資 等級債券之加權平均數計算。投資等級債券之定義係指三大信評機構 (S&P/Moody’s/Fitch)中,對該債券之最高信用評等為投資等級者。 2. 本基金將依市場狀況進行固定收益標的之配置,以度過市場不佳所造成的 下檔變動,而在良好市場中擷取報酬之機會,來建構較高的風險調整後收益 之投資組合。 3. 豐富的固定收益資產管理經驗與研究資源 本基金的國外投資顧問為聯博資產管理公司 (AllianceBernstein L.P.), 為全球知名資產管理公司之一,擁有豐富之固定收益資產管理經驗與全球 的投資平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所管理之固定收益資產達2,960億美元, 聯博亦設有業界數一數二之固定收益研究部門,遍佈全球之投資組合經理 人及研究分析師。聯博亞太固定收益團隊將協助提供相關投資建議及研究 資源,該團隊由6位具有平均20年產業經驗,且任職於聯博集團平均達9年 的投資組合經理人所組成。 4. 整合性研究 經理公司同時採用基本面與量化研究方法,兼顧「由上而下」與「由下而 上」方法。各配置決策皆經基本面與量化研究分析,結合上述方法比起採 用單一研究方法可提供較高且較值得信賴之額外報酬(alpha),因其提供 互補之方法以辨別更好之報酬機會。結合二種研究使聯博得以利用平均數 值及例外情形,改善投資之時機點,也讓本基金於評價偏離時來調整假設 值,是投資業界能成功整合二種研究方法的少數公司之一。經理公司所屬 之聯博集團於全球擁有超過60位專門從事固定收益策略的基本面與量化 固定收益研究分析師,謹慎分析當前之風險/報酬環境,並動態調整投資組 合風險以反映環境之改變。 5. 本基金提供投資人新臺幣計價及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之基金級別,其中,月 配息型各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提供相對穩定的配息機制,可依投資人需求 靈活選擇和運用。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 益之安定,以達到投資總回報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 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債券型、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證 券投資信託基金(含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簡稱ETF))(以下簡稱「本國子基金」)與於外國證券交易所、美國 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日本店頭市場(JASDAQ)及韓國店頭 市場(KOSDAQ)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債券型、固定收益型、貨 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包括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 現之ETF),以及經金管會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國內募集及銷 售之債券型、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以下 簡稱「外國子基金」)。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一)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含)後,得全部投資於經理公司在國內募 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經理公司子基金)與經理公司所屬聯 博集團暨旗下各基金管理機構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 及銷售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以下簡稱聯博集團子基金)。 如基於專業判斷,經理公司得適時調整投資於其他本國子基金或外國子基金。 惟投資於經理公司子基金、聯博集團子基金之總金額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 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投資於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 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二) 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 的,得不受前述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終止前一個月。 (三) 本基金至少應投資於五個以上子基金,且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 定。 (四)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含基金保管機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 短期票券(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 匯票)或其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 處理。上開資產存放之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 保證人、承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 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五) 經理公司得為避險目的,從事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新臺幣對外 幣間匯率選擇權、及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等交易(Proxy hedge) (含換匯、 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 品。本基金於從事本項所列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匯率避險交易之操作當時, 其價值與期間,不得超過所有外國貨幣計價資產之價值與期間,並應符合中 華民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 其規定。 (六) 經理公司得運用基金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1. 經理公司得為避險之目的,運用本基金從事經金管會核定准予交易之證 券相關商品,如衍生自債券指數、債券或利率之期貨或選擇權或利率交 換交易等證券相關商品;另為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得運用本基金從事 公債期貨、利率交換及衍生自指數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前述證券相關 商品之交易均需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 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 - 11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2. 經理公司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應遵守下列規定,惟如有關 法令另有規定或修正者,從其規定: (1) 本基金承作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即信用違約交換(CDS)及信用 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數等) 交易),得為避險之目的作為信用保護的買方。 (2) 本基金得為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承作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 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數等)交易。 (3) 與經理公司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之交易對手,如該交易 係於店頭市場且未經第三方結算機構方式為之者,除不得為經理公司 之利害關係人外,並應符合下列任一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之信用評等等 級: A. 經 Standard & Poor's Corporation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A-3 級(含)以上者;或 B. 經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aa3 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P-3 級(含)以上者;或 C. 經 Fitch Ratings Ltd.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級(含) 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F3 級(含)以上者:或 D.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BBB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A-3 級(含)以上者;或 E. 經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評定,長期債 務信用評等達 BBB-(twn )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F3(twn)級(含)以上者。【有關本基金承作衍生自信用之相關金融商品交易之控管措施及投資釋例】1.衍生自信用之相關金融商品有許多不同之形式,通常用以做為信用風險移轉之 工具。常見的衍生自信用之相關金融商品,包括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s;CDS)、信用違約交換指數(例如 CDX 與 iTraxx)、總報酬交換合約 (Total Return Swap; TRS)、信用選擇權(Credit Options)等,以下說明 CDS 與 CDS 指數的定義: ⚫ 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s;CDS):信用違約交換合約用於將 標的債券之信用風險,自信用保護買方移轉至信用保護賣方。信用保護買 方向賣方支付一定金額之費用,並於發生違約、信用評等調降、或其他負 面信用事件時,由賣方補償買方就標的資產的損失。 ⚫ 信用違約交換費用(信用違約交換利差):信用保護買方按季向賣方支付之 費用。利差依據標的資產名目價值之百分比計算。違約風險越高之債券, 買方需支付之信用違約交換利差越高,違約風險可分為信用違約交換合約 之存續期間,與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 例如:X 債券與 Y 債券擁有相同存續期。發行機構 X 之信用評等為 AA,發 行機構 Y 則為 BB。X 債券之信用違約交換利差可能每年為 10 個基 本點,而 Y 債券利差則為每年 50 個基本點。 圖一:英國石油公司(BP PLC)五年期信用違約交換之利差與其價格之走勢 圖 倘若信用違約交換合約存續期間未發生負面信用事件,信用保護賣方所得 之獲利將為:利差 × 標的資產名目價值 × 信用違約交換合約存續期(年) 例如:A 銀行以 Y 債券為標的資產,銷售價值 1000 萬元之信用保護,每年 利差為 50 個基點(每個基本點為 0.01%),存續期 10 年。倘若未發 生信用事件,A 銀行獲利為:0.005 × 1000 萬 × 10 = 50 萬元 - 14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信用事件:如信用違約交換合約所定義,信用事件常為違約事件,但亦 可包含信用評等的調降、債務重整、破產、或其他的負面信用事件。信 用事件發生後,信用保護賣方需透過以下二種方式,就標的資產之損失 擇一支付給信用保護買方: 實體交割:信用保護買方將受信用事件影響之標的資產移轉至賣方,並 由賣方支付該資產到期之面額價值。 例如:X 機構發生債務違約,導致 X 債券之市值僅剩面額之 8%。假設投 資人持有 10,000 張 X 債券(每張面額 1000 元),並擁有價值 1000 萬元之信用違約交換合約,該名投資人可將 X 債券(目前市價僅剩 80 萬元)轉移給信用保護賣方,並獲得賣方全額支付面額價值 (1000 萬元)。 現金結算:信用保護賣方向買方支付債券面額與市價之差價。信用保護 買方無須實際持有標的債券,在此情形下現金結算為唯一結算方式。 例如:B 基金以前述之 X 債券作為標的資產,購入價值 1000 萬元之信用 保護,但未實際持有 X 債券。在上述案例中,信用保護賣方需支付 B 基金 920 萬元(1000 萬元面額減去 80 萬元市值)。 ⚫ 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信用違約交換指數(如 CDX 與 iTraxx) 用於衡量特定族群之信用違約交換合約報價(費用)之整體表現。投資 人可據此針對一籃子信用違約交換合約可能面臨之違約風險購入信用保 - 15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護。常見之信用違約交換指數系列包含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 數,分別為 Markit 集團旗下二家公司所管理: iTraxx:Markit iTraxx 系列指數乃以已定義之規則為基礎所編纂,其成分 乃由歐洲、亞洲、中東地區以及非洲等地之市場上最具流動性之成分合 約所組成。成分合約之選取規則有助於確保指數之可複製性,並足以代 表市場最具流動性者,最常交易之合約之市況。範例如下: 指數 系列 版本 天期 票息 到期日 價格 利差 MARKIT ITRX ASIAXJ IG 12/21 26 1 5 YR 100 2021/12/20 99.13 117.02 MARKIT ITRX AUSTRALIA 12/21 26 1 5 YR 100 2021/12/20 100.05 98.19 MARKIT ITRX EUR SNR FIN 12/21 26 1 5 YR 100 2021/12/20 100.50 89.28 MARKIT ITRX EUR SUB FIN 12/21 26 1 5 YR 100 2021/12/20 94.58 207.95 MARKIT ITRX EUR XOVER 12/21 26 1 5 YR 500 2021/12/20 109.22 292.90 MARKIT ITRX EUROPE 12/21 26 1 5 YR 100 2021/12/20 101.46 69.96 MARKIT ITRX JAPAN 12/21 26 1 5 YR 100 2021/12/20 102.23 53.92 資料來源:Bloomberg, 2017 年 1 月 11 日 CDX:Markit CDX 系列指數則涵蓋多重族群,最具代表性者包括 Markit CDX 北美投資等級、Markit CDX 北美非投資等級、Markit CDX 新興市 場等系列指數。範例如下: 指數 系列 版本 天期 票息 到期日 價格 利差 MARKIT CDX.EM.26 12/21 26 1 5 YR 100 2021/12/20 93.73 93.72 MARKIT CDX.NA.HY.27 12/21 27 1 5 YR 500 2021/12/20 106.34 106.35 MARKIT CDX.NA.IG.27 12/21 27 1 5 YR 100 2021/12/20 101.58 66.08 資料來源:Bloomberg, 2017 年 1 月 11 日 信用違約交換指數之組成與維持:指數編製公司將參與該指數的交易商 列於 CDS 名單中,並將其中流動性最佳的合約以平均市價納入指數 中。每個指數選定組成的合約之後,將維持固定不變,僅有發生違約的 合約會被剔除。指數編製公司於每六個月重新調整權重,編製新系列指 數 (序號為 1~N);而各指數系列可包含三、五、七、十年期之信用違約 交換合約。 1.1 為避險操作之目的從事衍生自信用之相關金融商品交易(即信用違約交 換(CDS)及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數等)交易)之投資釋例【以下事項本基金之兩檔子基金皆同】: (1) 前述指數皆為標準化證券商品,因此流動性高於透過店頭市場進行 交易之個別信用違約交換合約。 (2) 此類指數除了用於保護投資人所面臨違約風險之參考指標外,就債 券型或平衡型基金而言,對於其所投資之債券,亦可在其所屬之債 券市場面臨大幅波動風險時做為有效的避險工具。例如:投資組合 - 16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將把一定之部位於投資於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市場,則該特定部位 其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即為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市場之信用風險,該 特定部位之績效表現和由一組與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信用相關的 CDS 所組成的北美非投資等級債券 CDX 指數(North American High Yield CDX Index,CDX.NA.HY)變化具有顯著之高度相關的特性。 因此,當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市場呈現大幅波動之際,本基金投資 於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市場之特定部位其所面臨之價格的波動風險 將對基金之績效表現造成衝擊,則該特定部位便可以運用此一 CDX.NA.HY 指數做為有效之避險工具。 (3) 下圖即為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市場(以彭博巴克萊美國非投資等級市 場 2%發行者上限指數為例)之價格變化與 CDX.NA.HY 指數變化的 相關性說明: 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市場價格變化與 CDX.NA.HY 指數 資料來源: Bloomberg, 2017 年 5 月 28 日 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市場價格變化與 CDX.NA.HY 指數之回歸分析 - 17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資料來源: Bloomberg, 2017 年 5 月 28 日 1.2 為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從事 CDS Index(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 列指數等)交易之投資釋例及是類交易對基金績效之可能影響【以下事 項本基金之兩檔子基金皆同】: 本公司經理之多元資產收益組合基金投資目標涵括各種類型資產如股票 型、債券型等基金或 ETF;而本公司所經理之債券收益組合基金投資標 的涵括各種類型之債券型基金或 ETF,且投資區域涵蓋全球,以獲取投資 收益並分散投資風險。針對投資組合流動性管理,相較於使用債券型 ETF 投資工具,使用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可使基金免於持有過 高的現金以應付贖回並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在合乎法規的投資限制下, 適當地投資在信用違約交換指數,不但使基金具備較高的投資效率,亦 能即時調整不同債券等級(如投資等級或非投資等級)及投資區域(如北 美、歐洲、新興市場)之債券部位,以期達到更有效率的投資組合操作管 理。 同樣以北美非投資等級債券 CDX 指數(CDX.NA.HY)為例,該指數由 100 檔在 CDS 市場中最具流動性且具非投資等級信評的北美 CDS 組成,其 指數變化與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市場變化具高度相關性。 (1) 茲以彭博巴克萊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 2%發行者上限指數之表現 (如 下圖藍線),代表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報酬,與北美非投資等級 債券 CDX 指數之報酬進行比較 (如圖一綠色區塊)。統計在 2009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期間,該二指數所呈現的總報酬結果類似,且二者 變動的相關係數高達 0.82。顯示若基金運用北美非投資等級債券 CDX 指數做為信用保護之賣方,可獲得約當於投資部位名目本金之 非投資等級債券信用配置。 (2) 相較於 ETF 配置,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流動性較佳且開盤 交易時間較長。因此,在市場發生較大波動時,信用違約交換指數 (CDS Index)可以更即時與迅速地調整投資部位。故適度投資於信用違 約交換指數(CDS Index),能更有效率的進行投資組合操作與投資部位 風險管理。 (3) 由於投資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所需之保證金低於投資部位名 目本金,故基金可在達到所需配置的名目投資比重的情況下,擁有較 高的現金水位以因應贖回需求。且當基金遇大額贖回時,可透過調節 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部位來迅速調整投資比重,達到欲建構 之投資組合配置。故投資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能夠在維持整 體投資組合較佳流動性的情況下,並在兼顧信用市場投資報酬機會的 同時,增加投資效率。 圖一: 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指數與北美非投資等級 CDX 指數呈現高度相關 - 18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 資料來源: Bloomberg, 2009 年 7 月~2017 年 8 月, 聯博投信整理 2. 相關風險 (1) 市場風險: 做為 CDS 或 CDS 指數信用保護之買方,其本質相當於售出該相關之個別債券 或一籃子指數成份信用債券之信用價值,亦即信用債券減去相對應無風險公債 之後的價值,以達到降低信用風險部位之避險效果。其主要之曝險為該個別債 券或一籃子指數所代表之信用債券市場上漲之風險,而其所承作之 CDS 與 CDS 指數合約之名目金額的市場價值,即為其對該信用債券市場上漲風險的曝 險金額。 反之,若為增加投資效率而做為 CDS 指數信用保護之賣方,其本質相當於買 進該相關之一籃子指數成份信用債券之信用價值,亦即一籃子信用債券減去其 相對應無風險公債之後的價值,達到參與信用風險部位之投資效果。其主要之 曝險為該一籃子指數所代表之信用債券市場下跌之風險,而其所承作之 CDS 指數合約之名目金額的市場價值,即為其對該信用債券市場下跌風險的曝險金 額。 CDS 指數成份中之個別信用發生違約的狀況時,該已違約之個別信用債券將自 指數成份中被剔除,並進入拍賣之程序以決定其最終之回復價值。信用保護之 賣方則依該個別信用債券原本在 CDS 指數中所佔之比重,將此個別信用債券 之面額與回復價值之間的差額支付于信用保護之買方。由於個別信用債券在接 近違約狀態之前,其信用價值之減損(或其信用保護之費用的陡增) 已反應在 CDS 指數之合約價值的計算當中,故個別信用債券在實際發違約狀況之時,其 對 CDS 指數合約整體價值之衝擊,其實已大致反應在 CDS 指數每天的評價當 中,反應該指數所代表之信用債券市場之市場風險。 從事 CDS 與 CDS 指數信用保護之買方之目的,乃在於規避基金投資組合中相 對應之信用部位之下檔風險;反之,為增加投資效率而做為 CDS 指數信用保 護之賣方,其目的乃在於建立相對應之信用市場部位以達成投資效果。因此, 對於以避險為目的之參與者而言,其所從事之 CDS 或 CDS 指數合約,是否適 切反應其實際上所欲規避之個別標的信用債券或信用債券市場之走勢變化,或 對於以增加投資效率為目的之參與者而言,其所從事之 CDS 指數合約,是否 適切反應其實際上所欲參與之信用債券市場之走勢變化,亦為市場風險管理的 重點之一。 - 19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2) 流動性風險: 由於 CDS 與 CDS 指數之信用保護價格(即交換利差),其市場報價為買賣雙向 報價,買方與賣方報價之間之利差,換算成價格後之買賣報價價差,即為該 CDS 與 CDS 指數之交易成本,反應其交易市場之流動性。交易成本越低,其 市場交易之流動性越佳。 此外,CDS 指數通常在每半年會進行指數成份之調整,更新成為新的指數系 列,並重設新系列之到期日。在 CDS 指數的各系列當中,通常最新系列之指 數具有最佳之交易量(即最佳之流動性);因此,基金經理人多半會隨著 CDS 指數系列之更新而進行轉倉,以維持較佳之流動性。 (3) 交易對手風險: 在從事非透過結算所結算之 CDS 與 CDS 指數交易時,其交易慣例為透過與個 別交易對手進行雙邊議價交易(Over-The-Counter transaction),該類交易具有較 高之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在實務上,為了降低此種交易對手違約風險之疑慮, 交易雙方均會先簽立由國際交換暨衍生性商品交易協會所規範的 ISDA 契約, 並議定 ISDA 契約裡的信用支持附件(CSA, Credit Support Annex),約定交易相 關之保護以及相關後續法律追償程序。 目前已有越來越多的 CDS 指數採用由結算所提供交易結算之服務。相較於個 別雙邊議價交易,由結算所結算交割之 CDS 指數,能提供較完善且一致之結 算交割與保證金管理之規範,因此透過簽訂結算合約(Clearing Agreement),進 行於結算所結算交割之 CDS 指數交易,將可大幅降低管理交易對手違約風險 方面的複雜度。 結算所結算之交換合約發展趨勢:在美國,自 2013 年以來幾乎所有的衍生性 金融商品交換合約均已透過結算所 (如 LCH, CME, ICE 三大結算所等) 結算交 割,該種交易模式亦被公認為最佳交易模式。 相較於傳統透過 ISDA,以雙邊交易合約方式所締結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 約,其交割風險來自於每一個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而透過結算所結算交割之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其合約損益與保證金均透過結算所結算與執行 ; 因此,透過結算所結算交割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無論交易對手為何, 基金所主要面臨之交割風險係來自該結算所。 惟基金並非結算所之會員,因此必須透過具備結算所會員資格之結算經紀商, 與之簽訂結算合約,由其代表基金於結算所進行結算,因此該結算經紀商之信 用風險,亦為基金透過結算所結算交割之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時,將 面臨主要交割風險來源之一。 由於結算所有其完整之保證金計算與追繳等相關之管理機制,其對所屬之結算 所會員之管理與會員違約保證金之提撥等亦有系統地執行,另外,若評估結算 經紀商之信用有惡化之疑慮,亦可將結算所內之交易結算權利義務轉換至其旗 下之其他結算所會員,而不必結清已進行中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相形 之下,透過結算所結算交割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之交易透明度與安全 性,均遠優於傳統透過 ISDA 而以雙邊交易合約方式之交易模式。因此若基金 優先採用透過結算所結算交割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交易對手之信用風 險對於交易之本身的影響性將可大幅降低。 3. 對基金績效之可能影響 為增加投資組合管理效率之目的從事 CDS 指數交易時,該等 CDS 指數之部位 將逐日為基金提供其所相對應市場之信用利差之收益貢獻,同時基金亦將受該 - 20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CDS 指數所相對應之信用市場本身市場價值變動所影響:當其市場價值上升 時,所從事之 CDS 指數之部位其市價評價亦將上升,進而對基金淨值產生正 向之貢獻;反之當其市場價值下跌時,所從事之 CDS 指數之部位其市價評價 亦將下跌,進而對基金淨值產生負向之影響。 4.衍生性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之控管措施: 由於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早期之交易型態,由於缺乏標準化之交易規格以及類 似交易所集中交易之機制,因此該類商品之交易多僅為交易之雙方透過雙邊交 易合約之訂定來進行;為降低交易風險及可能的違約疑慮,交易雙方均會先簽 立由國際交換暨衍生性商品交易協會所規範的 ISDA 契約,並議定 ISDA 契約 裡的信用支持附件(CSA, Credit Support Annex),約定交易相關之保護以及相關 後續法律追償程序,主要功能在於保護雙方的信用風險與法律風險,一旦日後 出現交易對手違約情況,亦可藉 ISDA 契約的保護進行相關後續法律追償程序。 此外,在事前的管控機制上,為降低來自單一交易對手的風險,除其信用評級 需符合法規規範外,經理公司亦會就合格交易對手設定交易額度上限,以利交 易人員隨時檢視所有交易對手之往來交易餘額是否符合內部規範。而對於這些 交易對手,經理公司亦會定期檢視其信用風險或視市場變化狀況進行交易額度 調整。 此外,經理公司亦將優先選擇結算所結算之信用違約交換或信用違約交換指數 做為避險或增加投資效率之工具:目前已有越來越多種類的信用違約交換及信 用違交換指數之交易可經由結算所提供交易結算之服務。相較於個別雙邊議價 交易的方式,由結算所結算交割之信用違約交換及信用違約交換指數能提供較 完善且一致之結算交割與保證金管理之規範與交易合約履行之保障,因此透過 結算合約(Clearing Agreement)之簽訂,從事於結算所結算交割之信用違約交換 與信用違約交換指數之交易,將可大幅降低該等交易之交易對手違約之風險。 【有關聯博多元資產收益組合基金從事選擇權交易之投資運用說明】 在合乎法規的投資範圍及限制之下,本基金投資團隊將依市場狀況,動態調整 選擇權投資策略之運用與配置比重,藉此機動管理整體投資組合之市場風險係 數,增加資產配置彈性,並優化投資組合之風險調整後報酬,以並追求維持長 期績效的穩健表現。 選擇權標的類型,配合交易的買賣行為可分為買進選擇權買權/賣權,以及賣出 選擇權買權/賣權。而所支付或取得的選擇權價格稱為權利金。影響權利金的因 素包括現貨價格、履約價格、存續期間、現貨波動度、無風險利率等。基本 上,選擇權買方最大的風險為損失購買時繳納的權利金成本,獲利機會則來自 履約價格相對標的物市價之價差優勢扣除購買時繳納的權利金成本;相對地, 選擇權賣方最大的風險為標的物市價與履約價格之價差,獲利機會則來自賣出 選擇權時收取的權利金收益扣除標的物市價與履約價格之價差。 其中,在進行賣出指數選擇權買權/賣權時,可能獲取權利金之收入◦但當市場 短線大幅上漲時,賣出指數選擇權買權可能會因此放棄部分上漲空間;在市場 短線大幅下跌時,賣出指數選擇權賣權交易可能會因此產生損失,但所獲取之 權利金可彌補部分損失。 - 21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因此在進行選擇權投資策略時,結合適當的風險管理機制,適時進行投資部位的 停損或停利,期可優化投資組合之風險調整後報酬,維持長期績效的穩定表現。 該風險管理機制包括並不限於選擇權策略對整體投資組合之 Beta(貝他)係數監 控與管理,以及選擇權標的資產價格變動對選擇權價格影響的監控與管理(Delta Management)等,以期維持投資組合績效之穩健表現。 【有關本基金兩檔子基金為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從事公債期貨、利率交換等衍 生自利率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運用策略說明】 本基金將運用公債期貨或利率交換等衍生自利率之證券相關商品調節本基金兩 檔子基金投資組合的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由於投資組合之報酬率大致與公債利率 的變化呈現反向之變動,兩者間連動之敏感度(倍數)通常可以用投資組合的加權 平均存續期間來衡量。當市場利率呈上揚走勢時,本基金可透過賣出公債期貨, 或者透過承作付固定利率之利率交換合約來減低投資組合的加權平均存續期間, 在市場利率上揚的時候或能為基金增加報酬;反之,當市場利率呈下降之走勢時, 本基金可透過買進公債期貨,或者透過承作收固定(付浮動)利率之利率交換合約 來增加投資組合的加權平均存續期間,在市場利率下降的時候或能為基金增加報 酬。 有關基金運用公債期貨以及利率交換來調節投資組合的加權平均存續期間之說 明,如下列釋例一及釋例二所示: 釋例一:運用公債期貨對固定收益資產類別之部位進行存續期間配置 例如:債券組合型基金規模 1 億美元($100million),其所投資之債券型子基金之 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4.0 年。經投研分析結果預期美國公債利率將持續上揚,建 議將基金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降低 0.5 年至 3.5 年之水準,以降低基金之利率風 險因子的曝險。在不出售其債券子基金的狀況下,可透過賣出公債期貨來達成: 如圖一所示,美國十年期公債期貨有效存續期間約為 9.271 年:一口期貨合約之 合約價值約為$157,687.5。因此透過賣出 34 口美國十年期公債期貨合約可對 1 億 美元的基金達成降低 0.5 年存續期間的效果: $157,687.5 x 9.271 年 x (-34) / $100,000,000 = - 0.4970 年 圖一:美國十年期公債期貨規格與利率風險特性 - 22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釋例二:運用利率交換對固定收益資產類別之部位進行存續期間配置 例如:債券組合型基金規模 1 億美元($100million),所投資之債券型子基金之加 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4.0 年。經投研分析結果預期美國公債利率將持續上揚,建議 將基金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降低 0.5 年至 3.5 年之水準,以降低基金之利率風險 因子的曝險。在不出售其債券子基金的狀況下,可透過承做美國付固定利率 5 年 期利率交換合約來達成: - 23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如圖二及圖三所示,美國付固定利率 5 年期利率交換合約有效存續期間約為-4.96 年(收浮動利率端約 0.25 年減去付固定端的 5.21 年,如圖三所示):因此透過承作 名目本金為$10,080,000 的美國付固定利率 5 年期利率交換合約,可對 1 億美元 的基金達成降低 0.5 年存續期間的效果: $10,080,000 x (- 4.96 年) / $100,000,000 = - 0.4999 年 圖二:美國付固定利率 5 年期利率交換合約規格 圖三:美國付固定利率 5 年期利率交換合約利率風險特性 風險揭露 ⚫ 市場風險 本基金從事衍生自債券指數、債券或利率之期貨或選擇權或利率交換交 易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時,可能因承作該等相關商品交易後,因市場 利率上升或是下跌,導致所承作的契約產生損益變化的價格風險。 ⚫ 交易對手風險 該等相關商品交易,如利率交換合約,乃透過店頭市場執行,當交易對 手對於現在或未來之現金流量無法履行交割義務,則產生交易對手風險。 - 24 – 20211229/R/B2674-01A-003/B47 ⚫ 其他揭露事項 本基金從事利率交換交易之最大可能損失,可能為該利率交換合約當時 之市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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