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級別 | 成立日期 | 限法人? | 配息方式 | 基金規模 | 計價幣別 | 最新淨值 | 漲跌 | 漲跌福 | 年初至今績效 | 1年績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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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累積型-新台幣) | 2023/09/2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23.41億 | 台幣 | 12.9757 | +0.08 | +0.62% | +26.43% | +27.34% | 看詳情 |
B(月配型-新台幣) | 2023/09/21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10.79億 | 台幣 | 11.9773 | +0.07 | +0.62% | +25.63% | +26.49% | 看詳情 |
NB(月配型-新台幣) | 2023/09/21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6.16億 | 台幣 | 11.9775 | +0.07 | +0.62% | +25.63% | +26.49% | 看詳情 |
B(月配型-美元) | 2023/09/21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691萬 | 美元 | 11.8651 | +0.11 | +0.97% | +19.12% | +23.50% | 本頁基金 |
A(累積型-美元) | 2023/09/2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613萬 | 美元 | 12.8551 | +0.12 | +0.97% | +19.87% | +24.36% | 看詳情 |
NB(月配型-美元) | 2023/09/21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525萬 | 美元 | 11.8654 | +0.11 | +0.97% | +19.12% | +23.50% | 看詳情 |
NA(累積型-新台幣) | 2023/09/2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12億 | 台幣 | 12.9752 | +0.08 | +0.62% | +26.43% | +27.34% | 看詳情 |
NA(累積型-美元) | 2023/09/21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44萬 | 美元 | 12.8542 | +0.12 | +0.97% | +19.87% | +24.35% | 看詳情 |
所有級別累計 | 台幣47.72億 |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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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 -0.46% | -1.27% | 356/970 | 63% |
3個月 | +3.39% | +2.03% | 126/970 | 87% |
6個月 | +6.68% | +5.89% | 123/970 | 87% |
1年 | +23.50% | +19.89% | 95/970 | 90% |
3年 | -- | +13.21% | -- | -- |
5年 | -- | +51.84% | -- | -- |
10年 | -- | +112.25% | -- | -- |
15年 | -- | +274.47%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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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 | +19.12% | +13.92% | 89/970 | 91% |
2023年 | -- | +18.27% | -- | -- |
2022年 | -- | -16.23% | -- | -- |
2021年 | -- | +15.41% | -- | -- |
2020年 | -- | +12.81% | -- | -- |
2019年 | -- | +22.61% | -- | -- |
2018年 | -- | -7.87% | -- | -- |
2017年 | -- | +20.04% | -- | -- |
2016年 | -- | +7.77% | -- | -- |
2015年 | -- | -1.08% | -- | -- |
2014年 | -- | +6.01% | -- | -- |
2013年 | -- | +22.42% | -- | -- |
2012年 | -- | +15.03% | -- | -- |
2011年 | -- | -1.74% | -- | -- |
2010年 | -- | +16.74% | -- | -- |
2009年 | -- | +25.79%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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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2.9億 | 165/970 | 83% | -5.1億 | 138/970 | 86% | -2.2億 | 913/970 | 6%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8.8億 | 174/970 | 82% | -10.6億 | 168/970 | 83% | -1.9億 | 717/970 | 26%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33.6億 | 153/970 | 84% | -24.3億 | 140/970 | 86% | +9.2億 | 180/970 | 81%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55.3億 | 191/970 | 80% | -58.3億 | 133/970 | 86% | -3.1億 | 660/970 | 32%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基準日 | 除息日 | 發放日 | 每單位配息金額 | 幣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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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累積配息率 7.3% | |||
2024/10/04 | 2024/10/07 | 2024/10/15 | 0.079 | 美元 |
2024/09/03 | 2024/09/04 | 2024/09/11 | 0.077 | 美元 |
2024/08/02 | 2024/08/05 | 2024/08/12 | 0.0753 | 美元 |
2024/07/02 | 2024/07/03 | 2024/07/10 | 0.0785 | 美元 |
2024/06/04 | 2024/06/05 | 2024/06/13 | 0.0768 | 美元 |
2024/05/03 | 2024/05/06 | 2024/05/13 | 0.0751 | 美元 |
2024/04/02 | 2024/04/03 | 2024/04/12 | 0.076 | 美元 |
2024/03/04 | 2024/03/05 | 2024/03/12 | 0.0756 | 美元 |
2024/02/02 | 2024/02/05 | 2024/02/17 | 0.0739 | 美元 |
2024/01/03 | 2024/01/04 | 2024/01/11 | 0.1382 | 美元 |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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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7.89% | 7.44% |
3年 | -- | 14.17% |
5年 | -- | 15.92% |
10年 | -- | 13.00% |
15年 | -- | 13.39%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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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ck墜落天使高收益債券交易所交易基金 | 12.60% |
iSharesiBoxx$投資級公司債ETF | 7.23% |
Global X US Infrastructur | 4.65% |
微軟 | 4.13% |
輝達 | 3.88% |
SPDR彭博高收益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 | 3.69% |
禮來公司 | 3.60% |
ALPHABET INC-CL A | 3.51% |
Meta平台公司 | 3.30% |
特斯拉公司 | 3.28% |
NOVO NORDISK A/S-B | 2.74% |
蘋果公司 | 2.68% |
KraneShares中證中國網路ETF | 2.61%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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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費用率 | 0.66% |
經理費率(每年) | 1.7% |
保管費率(每年) | 0.26% |
同類基金平均 | 1.66% |
同類基金最高 | 3.22% |
同類基金最低 | 0.10%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群益優化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B(月配型-美元)
- ISIN CodeTW000T1677F0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23/09/21
- 基金類型其他
- 基金組別全球股債平衡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691萬 (2024/09/30)
- 基金總規模台幣47.72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月配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蔡詠裕
- 管理公司A0016-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彰化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國內及國外。
投資標的
股票、政府債券、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應急可轉換債券(CoCo Bond)、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TLAC Bond))、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含反向型ETF、商品ETF 及槓桿型ETF)、期信基金、存託憑證、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證券化之不動產受益證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Rule144A 規定之債券。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本基金為多重資產型基金,投資範圍涵蓋全球股票、債券、REITs、基金,主要投資於 已開發市場,均衡配置於成長股、基礎建設、非投資等級債三大資產,藉由資產分散投 資,尋求提供長期穩健收益回報與資本成長,惟仍可能受到全球景氣循環與金融市場波 動影響。以本基金之基金屬性、投資策略、投資區域與風險之特性,適合追求穩健入息 並參與長期資本成長之非保守型投資人。投資人應充分了解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並宜 斟酌個人之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可運用情形後辦理投資。
投資特色
(1)全面掌握 3D 趨勢:主要投資具抗通膨概念之成長股、基礎建設、及非投資等級債, 聚焦未來去全球化(De-Globalization)、零碳化(De-Carbonization)及數位化 (Digitalization)趨勢下,仍具長期增長趨勢之資產,尋求為投資人掌握成長機會, 創造穩健收益。 (2)三大資產均衡搭配:透過均衡配置具抗通膨概念成長股、基礎建設及非投資等級債 三大資產,藉由資產分散,有效提高投資效率,並提供投資人同時參與三大資產長 期回報,並降低波動風險。 (3)通膨挑戰進階優化:經理公司進一步優化三大資產,以應對去全球化及零碳化所帶 來高通膨衝擊,尋求於未來環境變化下仍保有投資優勢。基礎建設所收取費率多隨 著通膨調升,將受惠於高通膨衝擊;成長股將聚焦抗通膨概念之標的,尋求在高通 膨環境下仍保有高長期增長;非投資等級債天期較短,降低利率波動影響同時享有 高通膨衝擊下的較高收益。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 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八)所列國內及外國之有 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投資基本方針 (1)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 1投資於國內及外國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含 NVDR))、債券(含其他固 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 會核准得投資項目等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 十(60%)(含),且投資前開任一資產價值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 值之百分之七十(70%)(含);且投資於外國國家或地區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 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60%)(含)。 2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二年後,最近二年投資於股票總金額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 之平均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50%)(含)。 3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等級未達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 值之百分之三十(30%)(含)。 4本基金得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惟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 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30%)(含)。本基金所持有之其他投資等級債券,日 後若因信用評等機構調降信用評等等級致符合非投資等級債券定義時,經理公司 應於檢視後三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前述之比例限制。 (2)所謂「非投資等級債券」係指信用評等未達下列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 債券: 1中央政府債券:發行國家主權評等未達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 2前述1以外之債券:該債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或未 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但轉換公司債、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債券,其債券保 證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 者或其屬具優先受償順位債券且債券發行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金管會規 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不在此限。 前述所稱之「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為: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 信用評等級 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twBBB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BBB-(twn) A.M. Best Company, Inc. bbbDBRS Ltd. BBBFitch, Inc. BBBJapan Credit Rating Agency, Ltd. BBBMoody’s Investor Services, Inc. Baa3 Rating and Investment Information, Inc. BBB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 BBBEgan-Jones Rating Company BBBKroll Bond Rating Agency BBBMorningstar, Inc. BBB- 3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該受益 證券或基礎證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或未 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 上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等級或規定比例,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 規定。 (3)本基金投資之債券不含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 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 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4)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 不受前述(1)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 或: 1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20%)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地 區發生重大政治性、經濟性且非預期之事件(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恐怖攻 擊、天災等)、國內外金融市場(股市、債市與匯市)暫停交易、法令政策變更 (如實施外匯管制、縮小單日跌停幅度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影響該國或區 域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者。 2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20%)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地 區因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出資金。 3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20%)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地 區十年期政府公債殖利率單日變動三十個基點(Basis Point)以上或連續三個交 易日累計變動五十個基點以上。 4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20%)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地 區之貨幣單日兌美元或美元兌新台幣匯率漲跌幅達百分之五(5%)或連續三個交 易日匯率累計漲跌幅達百分之八(8%)以上者。 5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20%)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地 區之證券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最近六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 跌幅達百分之十(10%)以上(含)。 6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20%)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地 區之證券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最近三十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 或跌幅達百分之二十(20%)以上(含)。 (5)俟前述(4)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前述(1) 之比例限制。 2.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含基金保管機構)、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 票券或其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上開 資產存放之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兌人或標 的物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3.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國內外 證券經紀商在投資所在國或地區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易, 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4.經理公司依前項規定委託證券經紀商交易時,得委託與經理公司、基金保管機構有利 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或基金保管機構之經紀部門為之,但支付該證券經紀 商之佣金不得高於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一般證券經紀商。 5.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或金融債券 (含次順位金融債券、應急可轉換債券(CoCo Bond)、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TLAC Bond))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6.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投資於應急可轉換債券(CoCo Bond)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 (TLAC Bond),應符合下列任一信用評等規定:經S&P Global Ratings評定,發行評等達BB級(含)以上或; 經Moody's Investors Service評定,發行評等達Ba2級(含)以上者或; 經Fitch Ratings Ltd.評定,發行評等達BB級(含)以上者或;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發行評等達twBB級(含)以上者或; 經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評定,發行評等達BB(tw) 級(含)以上者。 7.經理公司得於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 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下,運用本基金資產從事下列證券相 關商品交易: (1)經理公司得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運用本基金從事以交易人身分交易 衍生自有價證券、股價指數、利率、債券指數之期貨、選擇權或期貨選擇權及其他 經金管會核准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但從事前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均須符合金管 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及其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 (2)經理公司得為避險需要之目的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運用信用違約交 換指數(CDS Index,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數等)作為信用保護的買方, 且與經理公司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之交易對手,除不得為經理公司之 利害關係人外,並應符合下列任一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之發行人信用評等等級: 1經 Standard & Poor's Corporation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級(含)以上 ,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A-3 級(含)以上者或; 2經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aa3 級(含)以上, 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P-3 級(含)以上者或; 3經 Fitch Ratings Ltd.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 用評等達 F3 級(含)以上者或; 4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BBB-級(含)以上 ,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A-3 級(含)以上者或; 5經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twn)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F3(twn)級(含)以上者。 8.本基金為避免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幣值波動而影響基金淨資產價值,對於各種不同幣別 間之匯率避險方式如下: (1)經理公司得從事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外 幣間匯率避險等交易(Proxy Hedge)(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 其價值與期間,不得超過持有外幣資產之價值與期間,並應符合中央銀行或金管會 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 (2)本基金所從事之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係以直接購買銀行所提供之二種外幣間或一 籃子(Proxy basket Hedge)外幣間匯率之遠期外匯或選擇權來進行。 9.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之介紹:本基金為避險需要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即僅得為受信用保護的買方, 利用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redit Default Swap Index,以下簡稱 CDS Index,如 CDX Inde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Index 系列指數等交易)買入信用保護,且其相對應有價證券之範圍 係以同屬投資等級或非投資等級為依據,說明如下: (1)CDS Index 是根據一籃子單一契約 CDS 的投資組合,以算術平均加權方式(Equal Weight)編製成指數,並於每半年重新檢視採樣公司並推出新的指數序列(Series)。 於其它指數不同的是,CDS Index 有固定的組合和期限。當新的指數序列推出後, 以往的指數序列會繼續在市場上流通,直到期限滿為止。若其中有一家公司發生信 用違約事件時,違約保護的賣方須按比例支付契約金額。 (2)目前指數分二大系列:CDX index 及 iTraxx Index。CDX 系列指數主要以北美及新 興市場為主,旗下又可分為投資等級、非投資等級及新興市場等三個子類別。iTraxx 系列指數則涵蓋歐洲及亞洲的信用違約交換指數。 表一:CDX 與 iTraxx 之比較 CDX iTraxx Region North America & Emerging Markets Europe & Asia Credit Event Bankruptcy, Failure to Pay Bankruptcy, Failure to Pay, Modified Restructuring Currency USD, EUR Europe – EUR Japan – JPY Asia ex-Japan – USD Australia – USD Reference Entities Dealer Poll – Dealers select reference entities to be added and removed (ratings, liquidity, corporate actions) Liquidity – A liquidity poll decides inclusions and exclusions Business Days USD – New York and London EUR – London and TARGET Settlement Day London and Target Settlement Day 表二:CDX Index 系列 指數名 檔數 1 展期日 年期 標的物 2 子指數 LCDX LCDX 100 4/3, 10/3 3.5 North America First Lien Senior Secured Loan CDX IG 125 3/20, 9/20 1,2,3, 5,7,10 Investment Grade HV01- 30 names in IG with High Volatility SectorsHY 100 3/27, 9/27 5 High Yield HY, B, HY, BB, HB XO 35 3/20, 9/20 3,5, 7,10 Cross-Over(7B or 6B)3 EM 14(can vary) 3/20, 9/20 5 Emerging Markets (Sovereign) EM Div 40 3/20, 9/20 5 Emerging Markets Diversified (Sovereign and Corporate) MCDX MCDX 50 credits 4/3, 10/3 3,5,10 U.S. Municipal Bonds 1.所有指數權重為簡單算術平均數。 2.實際到期日為整數年期後的 3 個月(與付息日及 IMM 展期日一致)。 3.7B - 信用等級為標準普爾、穆迪及惠譽三家之ㄧ授予 BBB/Baa 等級,其他二家 授予 BB/Ba 等級。6B - 信用等級為標準普爾、穆迪及惠譽授予 BB/Ba 等級。 表三:iTraxx Index 系列 指數名 檔數 1 展期日 年期 2 標的物 iTraxx Europe Europe 125 3/20, 9/20 3,5,7,10 Top 125 single name CDS contract by volume Non Financials 100 3/20, 9/20 5,10 Senior Financials 25 3/20, 9/20 5,10 Sub Financials 25 3/20, 9/20 5,10 Crossover 45 3/20, 9/20 3,5,7,10 Sub-investment grade reference entities High Volatility 30 3/20, 9/20 3,5,7,10 ITraxx Asia Japan 50 3/20, 9/20 5 Asia ex-Japan IG 50 3/20, 9/20 5 Australia 25 3/20, 9/20 5Asia ex-Japan HY 20 3/20, 9/20 5 LevX Senior 50 3/20, 9/20 5 Europe an First Lien Syndicated Loans 1.所有指數權種為簡單算術平均數。 2.實際到期日為整數年期後的 3 個月(與付息日及 IMM 展期日一致)。 (3)本公司可根據基金所需利用信用違約交換指數來減少針對於某個特定的市場曝險 部位,可用來保護或避免因信用品質變化的風險。 (4)釋例說明如下: 1假設 3 月 20 日一檔面額 100 元,固定配息 60 基點的 CDS Index 發行。到了 5 月 10 日,風險息差為 80 基點,指數面額為 97.50,有一投資者 A 為避險需求,決定 於當天進行金額一千萬元的避險操作,則投資者 A 在避險操作當時的資金流向如 下: 投資者A(避險者)必須要先支付預先支付款以反映風險息差的變動,該筆支付 金額為10,000,000×(100-97.50)/100=250,000元 同時投資者A將收到應計至交易日孳息 51/360×10,000,000×0.60%=8,500元 故在交易日(5月10日)當天,投資者A將總共支付241,500元。 2假設到了 8 月 30 日,投資者 A 決定結束此避險部位,而當時風險息差上升至 95 個基點,且指數面額下降至 96.67,則當日的現金流向如下: 由於指數面額下降所反映的資金流入金額 10,000,000×(100-96.67)/100=333,000元 且投資者A 需支付累積至當日的應計利息部分金額 0.60%×10,000,000×(112/360)=18,666.7元。 故總收入金額為333,000-18666.7=314,333.3元 (5)控管措施: 1交易方式:僅得為受信用保護的買方,當持有之信用資產比例較高時,隨時評估 市場情形,利用 CDS Index 買入信用保護。 2交易風險: 目前已有越來越多的CDS Index採用由結算所提供交易結算之服務。相較於個別 雙邊議價交易,由結算所結算交割之CDS Index,能提供較完善且一致之結算交 割與保證金管理之規範,因此透過簽訂結算合約(Clearing Agreement),進行於 結算所結算交割之CDS 指數交易,將可大幅降低管理交易對手違約風險方面的 複雜度。 參照美國自2013年以來幾乎所有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均已透過結算所(如LCH, CME, ICE 三大結算所等)結算交割,該種交易模式亦被公認為最佳交易模 式。 透過結算所結算交割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其合約損益與保證金均透過結 算所結算與執行。因此,透過結算所結算交割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無論 交易對手為何,基金所主要面臨之交割風險均為該結算所。 惟本基金並非結算所之會員,因此必須透過具備結算所會員資格之結算經紀商, 與之簽訂結算合約,由其代表本基金於結算所進行結算,因此該結算經紀商之信 用風險,亦為本基金透過結算所結算交割之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時,將 面臨主要交割風險來源之一。 由於結算所有其完整之保證金計算與追繳等相關之管理機制,其對所屬之結算所 會員之管理與會員違約保證金之提撥等亦有系統地執行,另外,若評估結算經紀 商之信用有惡化之疑慮,亦可將結算所內之交易結算權利義務轉換至其旗下之其 他結算所會員,而不必結清已進行中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相形之下,透 過結算所結算交割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之交易透明度與安全性,均遠優於 傳統透過ISDA而以雙邊交易合約方式之交易模式。因此若本基金優先採用透過結 算所結算交割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換合約,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對於交易之本身 的影響性將可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