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級別 | 成立日期 | 限法人? | 配息方式 | 基金規模 | 計價幣別 | 最新淨值 | 漲跌 | 漲跌福 | 年初至今績效 | 1年績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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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月配(美元)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3,058萬 | 美元 | 6.3200 | +0.01 | +0.16% | +4.36% | +8.57% | 看詳情 |
N月配(新臺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5.12億 | 台幣 | 6.4800 | +0.00 | +0.00% | +5.72% | +7.99% | 看詳情 |
N月配(人民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8,406萬 | 人民幣 | 5.9400 | +0.01 | +0.17% | +1.77% | +5.35% | 看詳情 |
N月配(南非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2.02億 | 南非幣 | 5.8500 | +0.01 | +0.17% | +6.62% | +11.09% | 看詳情 |
N月配(澳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1,075萬 | 澳幣 | 5.6800 | +0.01 | +0.18% | +3.15% | +6.99% | 看詳情 |
T月配(美元)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590萬 | 美元 | 6.3200 | +0.01 | +0.16% | +4.36% | +8.40% | 看詳情 |
N累積(美元)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463萬 | 美元 | 11.2000 | +0.01 | +0.09% | +5.16% | +9.37% | 看詳情 |
T月配(新臺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9,780萬 | 台幣 | 6.4700 | -0.01 | -0.15% | +5.72% | +7.83% | 看詳情 |
N累積(新臺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7,518萬 | 台幣 | 10.6800 | +0.00 | +0.00% | +6.48% | +8.65% | 本頁基金 |
N累積(人民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623萬 | 人民幣 | 11.0300 | +0.02 | +0.18% | +2.60% | +6.36% | 看詳情 |
T月配(南非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3,714萬 | 南非幣 | 5.8500 | +0.01 | +0.17% | +6.62% | +11.10% | 看詳情 |
T月配(人民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1,132萬 | 人民幣 | 5.9400 | +0.00 | +0.00% | +1.60% | +5.34% | 看詳情 |
T累積(新臺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4,783萬 | 台幣 | 10.6800 | +0.00 | +0.00% | +6.48% | +8.65% | 看詳情 |
N累積(澳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224萬 | 澳幣 | 10.3200 | +0.02 | +0.19% | +4.24% | +8.18% | 看詳情 |
T月配(澳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月配 | 台幣122萬 | 澳幣 | 5.6900 | +0.01 | +0.18% | +3.33% | +7.18% | 看詳情 |
T累積(美元)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65.3萬 | 美元 | 11.2100 | +0.02 | +0.18% | +5.26% | +9.47% | 看詳情 |
N累積(南非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775萬 | 南非幣 | 13.6400 | +0.02 | +0.15% | +7.91% | +12.45% | 看詳情 |
T累積(人民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85萬 | 人民幣 | 11.0300 | +0.02 | +0.18% | +2.60% | +6.36% | 看詳情 |
T累積(澳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24.58萬 | 澳幣 | 10.3200 | +0.02 | +0.19% | +4.24% | +8.18% | 看詳情 |
T累積(南非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102萬 | 南非幣 | 13.6400 | +0.02 | +0.15% | +7.91% | +12.45% | 看詳情 |
R累積(新臺幣) | 2018/10/15 | 無限制 | 不配息 | 台幣44.71萬 | 台幣 | 11.2700 | +0.00 | +0.00% | +7.03% | +9.31% | 看詳情 |
所有級別累計 | 台幣33.16億 |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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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 -0.28% | -1.27% | 291/970 | 70% |
3個月 | +0.95% | +2.03% | 501/970 | 48% |
6個月 | +3.39% | +5.89% | 508/970 | 48% |
1年 | +8.65% | +19.89% | 692/970 | 29% |
3年 | +1.04% | +13.21% | 344/970 | 65% |
5年 | +0.95% | +51.84% | 411/970 | 58% |
10年 | -- | +112.25% | -- | -- |
15年 | -- | +274.47%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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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 | +6.48% | +13.92% | 587/970 | 39% |
2023年 | +7.04% | +18.27% | 553/970 | 43% |
2022年 | -11.77% | -16.23% | 228/970 | 76% |
2021年 | -1.39% | +15.41% | 481/970 | 50% |
2020年 | +0.56% | +12.81% | 386/970 | 60% |
2019年 | +9.40% | +22.61% | 295/970 | 70% |
2018年 | -- | -7.87% | -- | -- |
2017年 | -- | +20.04% | -- | -- |
2016年 | -- | +7.77% | -- | -- |
2015年 | -- | -1.08% | -- | -- |
2014年 | -- | +6.01% | -- | -- |
2013年 | -- | +22.42% | -- | -- |
2012年 | -- | +15.03% | -- | -- |
2011年 | -- | -1.74% | -- | -- |
2010年 | -- | +16.74% | -- | -- |
2009年 | -- | +25.79%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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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4000.0萬 | 437/970 | 55% | -1.6億 | 263/970 | 73% | -1.2億 | 875/970 | 10%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1.5億 | 429/970 | 56% | -4.2億 | 343/970 | 65% | -2.7億 | 843/970 | 13%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3.3億 | 410/970 | 58% | -9.6億 | 354/970 | 64% | -6.3億 | 868/970 | 11%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5.5億 | 431/970 | 56% | -15.8億 | 386/970 | 60% | -10.4億 | 821/970 | 15%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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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4.13% | 7.44% |
3年 | 7.14% | 14.17% |
5年 | 8.48% | 15.92% |
10年 | -- | 13.00% |
15年 | -- | 13.39%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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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博邁投資基金-NB新興市場本地貨幣債I(Monthly)Calss | 20.95% |
路博邁投資基金 - NB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I月配息類股(美元) | 19.11% |
NB美國多元企業機會基金I累積類股(美元1) | 5.35% |
VANGUARD S&P 500 | 5.03% |
路博邁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T累積(美元) | 4.46% |
ISHR JPM $ EMB | 3.17% |
路博邁5G股票基金T累積(美元) | 2.68% |
United States Treasury Note/Bond | 2.36% |
United States Treasury Note/Bond | 1.82% |
路博邁ESG新興市場債券基金T累積(美元) | 1.52% |
United States Treasury Note/Bond | 1.21%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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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費用率 | 2.00% | 2.11% | 2.00% | 2.02% | 2.03% | 0.44% |
經理費率(每年) | 1.8% | |||||
保管費率(每年) | 0.26% | |||||
同類基金平均 | 1.66% | 1.62% | 1.62% | 1.65% | 1.60% | 1.55% |
同類基金最高 | 3.22% | 3.84% | 3.20% | 3.20% | 3.20% | 3.51% |
同類基金最低 | 0.10% | 0.15% | 0.07% | 0.27% | 0.28% | 0.23%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路博邁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N累積(新臺幣)
- ISIN CodeTW000T5003C2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18/10/15
- 基金類型其他
- 基金組別全球股債平衡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7,518萬 (2024/10/31)
- 基金總規模台幣33.16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吳吟蒞
- 管理公司A0050-路博邁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玉山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中華民國境內外
投資標的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Warrants)、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包括商品ETF)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無擔保/轉換/交換及附認股權等公司債、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s)、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含應急可轉換債券(CoCo Bond)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3.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4.其他詳如公開說明書
投資特色
(1)收益與成長兼顧:透過多重資產配置策略與賣出選擇權賣權策略的 組合,獲取穩定收益並參與全球經濟成長,相對於純債券、股票或 一般股債平衡的投資組合,長期而言,更可發揮跟漲抗跌的效果。 此外,透過賣出選擇權賣權(PutWrite)策略,達到參與股市的效益, 卻也能有效降低波動,同時也為投資組合增添收益。 (2)避險策略降低波動:運用投資團隊的研究資源與量化模組,必要時, 將透過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調整整體投資部位的淨曝險,以達 到降低風險及長期資本增長的目標。 (3)全球研究資源優化整合:本基金由多重資產投資團隊攜手各資產類 別之專屬研究及投資團隊共同進行管理與操作,受惠於路博邁集團 之全球研究資源與投資平台、整合 ESG 因子(環境、社會、治理), 並嚴格進行風險管理,而各研究及投資團隊均屬市場領導團隊。 (4)提供多幣別的投資選擇,滿足投資人的需求。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 益之安定為目標。經理公司應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 一、(八)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1.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 別股及存託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 基金(ETF)及商品 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 項目之資產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 十(含);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含)。 2.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 投資該國家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 值之百分之三十。 3. 本基金得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惟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 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含)。本基金原持有之債券,日後若因信用評等 調升,致使該債券不符合本款「非投資等級債券」定義時,則該債券不計入 前述「非投資等級債券」百分之三十之範圍。所謂「非投資等級債券」係指 下列債券,惟如債券發生信用評等不一致者,若任一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投 資級債券者,該債券即為投資等級債券。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前述「非 投資等級債券」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1) 中央政府債券:發行國家主權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 (2) 第(1)點以外之債券:該債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等級或 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但轉換公司債、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債券, 其債券保證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 定等級以上或其屬具優先受償順位債券且債券發行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 等符合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不在此限。 (3) 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REATs):該受益證券或基礎證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未達下述所列信用評等 機構評定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 前述信用評等機構及其評定等級如下: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 信用評等等級 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twBBB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BBB-(twn) Fitch, Inc. BBBMoody’s Investor Services, Inc. Baa3 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 BBB4. 本基金所投資之債券,不包括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 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 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 型債券。 5. 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 的,得不受前述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 (1)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2)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 地區發生政治、經濟或社會情勢之重大變動、法令政策變更或有不可抗力 情事,致有影響該國或區域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等情形; (3)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 地區或中華民國因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出者; (4)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 地區發生該國貨幣單日兌美元匯率跌幅達百分之五者; (5)任一或合計投資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 地區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發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有下列情形之一: A.最近六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十以上 (含本數); B.最近三十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二十 以上(含本數)。 6. 俟前款第(2)、(3)、(4)、或(5)目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 立即調整,以符合第 1 款所訂投資比例限制。 7.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其 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上開 資產存放之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 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 一定等級以上者。 8. 經理公司得為避險目的,從事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新臺幣對外 幣間匯率選擇權、及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等交易(Proxyhedge) (含換匯、遠 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 本基金於從事本項所列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匯率避險交易之操作當時,其價 值與期間,不得超過所有外國貨幣計價資產之價值與期間,並應符合中華民 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 定。 9. 經理公司得為避險操作或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股 票、股價指數、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債券、債券指數、利率之期貨、選擇 權、利率交換及 TBA (To Be Announced)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另經理公司 亦得為避險操作之目的,運用本基金資產從事衍生自貨幣之期貨或選擇權交 易,但從事前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均須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所訂 之相關規定。 10. 經理公司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應遵守下列規定,惟如有關法令 另有規定或修正者,從其規定: (1)本基金承作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即信用違約交換(CDS)及信用違 約交換指數(CDS Index,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數等)交易), 得為避險之目的作為信用保護的買方。(2)本基金得為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承作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數等)交易。(本基金暫不從事於本項相關 金融商品交易。) (3)與經理公司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之交易對手,除不得為經理 公司之利害關係人外,如該交易係於店頭市場且未經第三方結算機構方式 為之者,並應符合下列任一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之長期發行人信用評等等級: A. 經 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A-3 級(含)以上者;或 B. 經 Moody 's Investor Services, Inc.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aa3 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P-3 級(含)以上者;或 C. 經 Fitch, Inc. 評定, 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級(含)以上,短期債 務信用評等達 F3 級(含)以上者:或 D.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BBB-級 (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A-3 級(含)以上者;或 E. 經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評定,長期債務信 用評等達 BBB-(twn)級(含)以上,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F3(twn) 級(含)以上者。 【有關本基金承作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之控管措施及投資釋例】 本基金目前僅為避險操作之目的,承作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即信用違約 交換(CDS)及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數等) 交易),不從事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承作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如 CDX 系列指數與 Itraxx 系列指數等)交易。 1.茲就避險操作之目的承作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之釋例說明如下: A. 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介紹 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 以下簡稱 CDS)是一種信用衍生商品合 約,主要是提供信用風險(Credit Risk)的保護。CDS 的買方通常是持有債 券投資部位或是抵押貸款的銀行,藉由承作 CDS 無須出售標的資產即可規 避信用風險。而賣方則多為大型投資銀行及保險公司,在景氣好時賣出 CDS 賺取固定權利金收入。對 CDS 買方而言,雖然規避了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風 險,但另一方面卻要面對 CDS 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CDS 的買方(Protection Buyer) 在合約期間內(通常為 1~5 年)付出權利金 Premium 給賣方 (Protection Seller),以換取賣方在合約定義之違約事件(Credit Event)(如 公司破產、重整、償債違約等)發生時的賠償,若合約期間沒有發生上述的 信用危機事件,則買方損失合約權利金 Premium 而賣方則無須支付任何費 用。若是 CDS 合約期間,約定之標的(債券或是貸款等)發生了信用違約 事件,則 CDS 買方可以把信用風險完全轉移給賣方,由賣方承接此違約的 債券,並支付買方 CDS 合約的名目金額,即 CDS 買方將原持有標的債券之發行人信用風險藉由 CDS 合約,移轉給賣方。而賣方則是賺取信用違約未發 生時的權利金。 B. 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X Index、iTraxx Index)介紹 國際指數編製公司自 2004 年 6 月起推出第一檔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redit Default Swap Index),此指數即為將單一契約 CDS 之投資組合以算術平均加 權方式編製成之指數,並於每半年(分別於 3 月及 9 月)重新檢視採樣公 司並推出新的指數序列。簡而言之,即根據一籃子公司的 CDS 編製而成的 指數,若其中有一家公司發生信用違約事件時,違約保護的賣方須按比例支 付契約金額。現階段信用指數市場主要為 iTraxx Indices,並依據市場別分為 兩大區塊,分別涵蓋(1)北美及新興市場及(2)涵蓋歐洲及亞洲市場。iTraxx Indices 可依照不同產業可再區分。 C. 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之釋例 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違約交換 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簡稱 CDS),為一種可供信用提供者規避 信用風險的契約,為常見的信用衍生性商品,如下圖交易主體包括違約風險 保護買方(protection buyer)及違約風險保護賣方(protection seller);買方 因持有風險敏感性資產(如債券)希望將此違約風險轉嫁予賣方,故定期支 付固定成本來獲得違約風險的保護,相對的,賣方雖固定獲得買方定期給付 的收益外,亦同時負有義務當違約事件發生時,將給付買方因市場波動所造 成的損失。C D S 基本架構如下圖所示: CDS 釋例: A持有一張面額 100 萬元 5 年後到期的公司債,為規避該公司債的信用風 險,因此與B承作一筆 5 年期 CDS 交易,名目本金 100 萬元、A每年支 付 0.7%費用予B,若無發生違約事件,A 將不會得到任何賠付金額;反之, 當公司發生違約時,若採現金結算,須先計算債券剩餘價值,假設為 20%, 則B需支付 80 萬予A(即 1,000,000×(1-20%)=800,000)。假設本基金 擁有 100 萬美金 X 公司的公司債,為了降低 X 公司違約造成無法還本的 風險,於是和券商承作 100 萬美金 X 公司 CDS 契約,每年支付「保險費」 給券商,成為 CDS 交易中受到信用保護之買方。契約為期五年,其間若 X 公司發生「違約事件」(credit event),券商必須支付本基金的相關損失。 若無違約事件發生,券商則賺取固定保險費收入。換言之,本基金是買方與 受益人,券商是賣方與保證人。 假設 X 公司 2008 年受到全球金融海嘯影響,其股價與債券價值持續大幅度 下跌,此時 CDS 則反向大幅上揚,表示在避險的情緒影響下,愈來愈多人想要買該公司的 CDS 以規避違約風險。若本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 100 萬美 金 X 公司的公司債,本基金為減少公司債違約造成無法還本所造成的損失, 故與甲券商(seller)承作 100 萬的 X 公司的 CDS,並成為 CDS 交易中的 受信用保護的買方。 X 公司的 CDS 保險費計算原則是標的資產面額乘以報價基本點(bps),X 公司的 CDS 於 2008 年 1 月 2 日報價為 70.3bps,表示基金每年必須支 付 0.703%的費用給券商,直至契約終止。如果發生信用違約事件,則賣方 必須償還 100 萬的本金予本基金,本基金則交付違約債券。由於本基金承 作金額為 100 萬美金,故費用設算如下: 每年費用支出:100 萬美金×0.703%=7,030 美金。 假設契約期間 X 公司並無發生違約之情事,本基金支出 7,030 美金費用, 然而可保護本基金持有債券金額達到 100 萬美金。 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X Index 與 Itraxx Index) 信用違約交換指數為一信用衍生性商品,可用來進行標的資產的信用風險的 避險或做為建立一籃子信用資產部位之用。有別於信用違約交換(CDS)之處 在於 CDS 屬於店頭交易的議價式契約,而信用違約交換指數通常為標準化 的信用有價證券,因此擁有更好的流動性、透明度較高與較小的買賣價差, 所以用其來進行一籃子標的資產之信用風險避險時,較分別購買各單一標的 資產的 CDS 更有效率且成本可能會更便宜。 目前市場有兩個較為主要的信用違約交換指數系列,即 CDX 及 iTraxx。 CDX 指數系列主要涵蓋標的範圍在北美及新興市場,旗下又分為非投資等 級、投資級與新興市場三個子類別。而 iTraxx 系列則涵蓋歐洲與亞洲地區 的信用違約交換指數,兩者均屬於 Markit 集團所擁有。指數的編制係根據 一籃子公司的 CDS 編製而成的指數,若其中有一家公司發生信用違約事件 時,違約保護的賣方須按比例支付契約金額。 當本基金遇亞洲債券市場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或是個別投資標的遭逢 大幅調降信評可能時,除了以降低整體投資部位因應此風險外,因仍有持債 最低為 60%的限制,因此可透過 CDX index 避險操作方式以保護資產下跌 的風險。買賣信用違約交換指數就如同買賣一籃子的債券組合一般,因此, 當投資人賣出信用違約交換指數,就等同把信用違約風險轉移給買入者;反 之,若投資人買入信用違約交換指數,那麼就要承擔該信用指數未來可能發 生的信用違約風險。 信用違約交換指數每季會配息(唯一例外的是新興市場的信用違約交換指數 每半年配息一次),主要是由避險的那一方(賣出信用指數者)來支付給賣 出避險的那一方(買信用指數者)。 CDX 釋例: 9 月 20 日一檔面額 100 元,固定配息 60 基點的信用違約交換指數發 行。至 11 月 30 日風險息差為 90 基點,指數面額價值為 98.67 元,有一A 投資者為避險需求,決定於當天進行金額一千萬元的避險操作,則 A 投 資者在避險操作當時的資金流向如下: 1)承作時: A 投資者(避險者)必須要預先支付預先之付款以反應風險息差的變動, 金額為: 10,000,000 * (100-98.67)/100 =$133,000 元, 同時 A 投資者將收到應計至交易日的孳息:71/360 * 10,000,000 * 0.60% =$11,833.3 元,因此淨支付款為$133,000(付)-$11,833.3(收) = $121,166.67 元。 2)結束避險時: 3 月 13 日 A 投資者結束此避險部位,當時風險息差上揚至 120 基點, 指數面額價值下跌至 97.44 元,因此 A 投資者可以收到$238,666.67 元。 即--- 指數面額下降所反映的資金流入金額 10,000,000* ( 100-97.44 ) /100=256,000 (a) A 投資者需支付累積至當日之應計利息金額 104/360 * 10,000,000 * 0.60% =13,833.3 (b) (a)-(b)= $238,666.67 元 2.本基金承作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之控管措施 信用保護的買方固然可利用信用違約交換商品來避險,移轉其風險給賣方, 但 亦須承擔屆時賣方無法履約的風險(counterpartyrisk)。因此買方對於交易對手 風險須有正式及獨立控管程序。針對運用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之控管措施如 下: - 交易對象的選擇 為避免風險集中,本基金不得與經理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承作衍生自信用相關 金融商品交易並僅得為信用保護的買方。交易對手應符合本基金信託契約所 訂之信用評等等級。且交易對手需符合本集團核准交易商名單。 - 交易成立後之監控 交易開始後亦會持續監控信用保護賣方(即交易對手)之履約能力,無法履 約的契約也應定新合約作為保護,以期將相關風險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