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值
該檔基金所有級別/幣別
基金績效 (累計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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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 +1.95% | -4.18% | 1/11 | 100% |
3個月 | +5.66% | +1.46% | 7/11 | 36% |
6個月 | +3.57% | +3.09% | 10/11 | 9% |
1年 | +27.72% | +20.42% | 2/11 | 82% |
3年 | +28.35% | +2.47% | 1/11 | 100% |
5年 | +86.25% | -- | 1/11 | 100% |
10年 | -- | -- | -- | -- |
15年 | -- | -- | -- | -- |
年度報酬率
原幣績效 | 參考ETF績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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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 | +26.49% | +10.42% | 1/11 | 100% |
2023年 | +29.34% | +18.95% | 1/11 | 100% |
2022年 | -19.45% | -22.47% | 1/11 | 100% |
2021年 | +11.31% | +22.26% | 8/11 | 27% |
2020年 | +24.70% | -- | 2/11 | 82% |
2019年 | +20.05% | -- | 10/11 | 9% |
2018年 | -- | -- | -- | -- |
2017年 | -- | -- | -- | -- |
2016年 | -- | -- | -- | -- |
2015年 | -- | -- | -- | -- |
2014年 | -- | -- | -- | -- |
2013年 | -- | -- | -- | -- |
2012年 | -- | -- | -- | -- |
2011年 | -- | -- | -- | -- |
2010年 | -- | -- | -- | -- |
2009年 | -- | -- | -- | -- |
2008年 | -- | -- | -- | -- |
申購贖回
整檔基金申購贖回金額統計最新資料:2024年10月
申購金額 (台幣) | 贖回金額 (台幣) | 淨申贖金額 (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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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整檔基金總計 | 同類排名 | 贏過同類基金 |
過去1個月合計(2024.10) | +100.0萬 | 11/11 | -- | -600.0萬 | 11/11 | -- | -500.0萬 | 2/11 | 82% |
過去3個月合計(2024.10~2024.08) | +600.0萬 | 11/11 | -- | -1100.0萬 | 11/11 | -- | -500.0萬 | 2/11 | 82% |
過去6個月合計(2024.10~2024.05) | +1807.1萬 | 11/11 | -- | -4715.3萬 | 11/11 | -- | -2908.2萬 | 2/11 | 82% |
過去12個月合計(2024.10~2023.11) | +3460.9萬 | 11/11 | -- | -8361.3萬 | 11/11 | -- | -4900.4萬 | 2/11 | 82% |
配息
歷史配息紀錄
風險波動
過去重大事件最大跌幅 (Max Drawdown)
波動幅度 (標準差)
區間 | 本基金 | 參考ETF |
---|---|---|
1年 | 17.13% | 9.90% |
3年 | 17.75% | 19.02% |
5年 | 18.35% | -- |
10年 | -- | -- |
15年 | -- | -- |
持股/持倉明細
前十大持股/持倉資料時間:2024年10月
類股配置 | 佔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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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 | 7.65% |
亞馬遜公司 | 6.34% |
Meta平台公司 | 6.02% |
輝達 | 5.63% |
Alphabet公司 | 5.51% |
蘋果公司 | 5.40% |
台積電 | 4.67% |
人力資源網公司 | 3.68% |
NextEra Energy Inc | 3.66% |
萬事達卡 | 3.44% |
美國電力公司 | 3.41% |
買賣週轉頻率
本基金總資產 (AUM) 買賣週轉頻率
2024 | 年初至今 | 2024年10月 | 2024年09月 | 2024年08月 | 2024年07月 | 2024年06月 | 2024年05月 | 2024年04月 | 2024年03月 | 2024年02月 | 2024年0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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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轉頻率(%) | 58.56% | -2.98% | 4.82% | 24.69% | 0.28% | 3.62% | -3.01% | -0.18% | 12.18% | 8.50% | 12.00% |
年度(%)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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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週轉頻率(%) | 20.06% | 47.76% | 110.56% | 82.29% | 361.58% | 151.88% |
同類最高週轉頻率(%) | 20.06% | 47.76% | 110.56% | 82.29% | 361.58% | 151.88% |
同類最低週轉頻率(%) | 20.06% | 47.76% | 110.56% | 82.29% | 361.58% | 151.88% |
同類中排名(低到高) | 2/11 | 2/11 | 2/11 | 2/11 | 2/11 | 2/11 |
基金費用
基金內扣費用(每年於淨值扣減)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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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費用率 | 2.40% | 2.41% | 2.51% | 3.29% | 2.92% | 1.65% |
經理費率(每年) | 2 | |||||
保管費率(每年) | 0.27 | |||||
同類基金平均 | 2.47% | 2.48% | 2.50% | 2.66% | 2.60% | 2.35% |
同類基金最高 | 2.70% | 2.70% | 2.70% | 3.29% | 2.92% | 2.70% |
同類基金最低 | 1.07% | 1.07% | 1.06% | 1.09% | 1.14% | 1.15% |
基金外收項目(一次性額外收取)
基本資訊
基本資料
- 基金名稱中國信託智慧城市建設基金-台幣
- ISIN CodeTW000T2662A2
- 境內境外境內
- 成立日期2018/07/09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組別全球智慧城市類股
- 此級別基金規模台幣1.64億 (2024/10/31)
- 基金總規模台幣2.04億 (2024/10/31)
- 配息方式不配息
- 基金註冊地台灣
- 經理人張晨瑋
- 管理公司A0026-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保管銀行華南商業銀行
參考指數與ETF
投資地區
投資區域範圍涵蓋全球,包括:歐洲所有國家(英、法、德、荷蘭、盧森堡、愛爾蘭、義、瑞士、丹麥、西、葡、奧、比、匈牙利、瑞典、芬蘭、挪威、希臘、波蘭、土耳其、俄羅斯、百慕達、烏克蘭、立陶宛、克羅地亞、保加利亞、摩洛哥、塞爾維亞、賽普勒斯、拉脫維亞、斯洛伐克、愛沙尼亞、捷克、喬治亞、馬爾他、利比里亞、摩納哥、羅馬尼亞、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百慕達、斯洛維尼亞、白俄羅斯及其他歐元區及歐盟會員國等)、美洲(美、加、巴西、墨、委內瑞拉、秘魯、烏拉圭、阿根廷、智利、薩爾瓦多、多明尼加、宏都拉斯、厄瓜多、波利維亞、牙買加、貝里斯、哥斯大黎加、瓜地馬拉等)、亞洲(中、日、韓、新、港、澳、蒙古、馬來西亞、印尼、泰、越、印度、菲、哈薩克、斯里蘭卡、孟加拉、巴基斯坦等)、非洲(南非、埃及、突尼西亞、迦納、安哥拉、尚比亞、奈及利亞、衣索比亞、辛巴威、波札那、肯亞、模里西斯、納米比亞、加蓬、象牙海岸、坦尚尼亞、喀麥隆、莫三比克、塞內加爾、千里達等)、中東地區(阿曼、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卡達、約旦、巴林、科威特、黎巴嫩、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大洋洲(澳、紐等)、其他(開曼群島等)等以及中華民國等國內外國家或地區。
投資標的
(一)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1.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及上櫃股票(含特別股)、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商品ETF、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臺灣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二)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為:1.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特別股)、承銷股票、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及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2.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經理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3.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投資特色
1.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股價指數、股 票、存託憑證或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期貨、選擇權或期貨選擇權等證券相關 商品之交易;其交易比率、範圍及相關作業程序,須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 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 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有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 2.經理公司得以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及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 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ProxyBasket Hedge)(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 及匯率選擇權等)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處理本基金資產之 匯入匯出,以規避匯率風險,並應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
(一)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 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有價 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 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股票(含承銷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 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且投資於「智慧城市建設相關產業」 之有價證券總金額應占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以上。 2. 前述「智慧城市建設相關產業」係指透過新科技,例如:智慧聯網、雲端運算、 大數據、移動互聯網、智慧型終端等,應用到城市中的電力、水力、交通、建築 物和油氣管道、工廠、辦公室及居家生活等生產製造或生活系統的相關產業,主 要包括: (1) IOT 註產業:電信相關服務及設備商、雲端平台軟硬體供應商、數據處理及外 包服務、聯網感測器服務及設備商等。 (2) 基礎建設產業:大眾運輸業者,例如:鐵公路、機場、港口營造或服務,工 業機械、建築與工程服務、電網設備商,醫療照護系統業者,水、電、天然 氣等公用事業服務業者,新能源、環境調查與諮詢服務商、廢棄物處理回收 商等。 (3) 安全監控產業:提供影像監控、安全管理服務等科技與方法業者,例如:網 路安全、居家安全、飛航安全、災害監測感測設備及系統商等。 註:IOT 為 Internet of Things,物聯網。 3. 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 得不受前述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 或投資金額占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之任一國家或地區有下列情形 之一: (1) 境內發生政治性與經濟性重大且非預期之事件(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 恐怖攻擊,天災等)、國內外金融市場(股市、債市與匯市)暫停交易、法令 政策變更、不可抗力情事,有影響該國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等情形、 實施外匯管制或其單日兌美元匯率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五。 (2) 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所發布之股價指數有下列情形之一: 1 最近六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十以上(含 本數)。 2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不含當日)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二十以上 (含本數)。 4. 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第 1.款之 比例限制。 (二)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經金 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上開資產存放之銀 行、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保證人、承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 4 評等,除金管會另有規定外,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 等級以上者。 (三)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國內 外證券經紀商在投資所在國或地區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現款現貨交 易,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四) 經理公司依前項規定委託證券經紀商交易時,得委託與經理公司、基金保管機構有 利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或基金保管機構之經紀部門為之,但支付該證券 經紀商之佣金不得高於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一般證券經紀商。 (五)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投資,應以現款現貨交易為之,並 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六) 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股價指數、股票、 存託憑證或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期貨、選擇權或期貨選擇權等證券相關商品之 交易;其交易比率、範圍及相關作業程序,須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 如因有關法令或有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 (七) 經理公司得以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及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一籃 子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ProxyBasket Hedge)(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選 擇權等)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處理本基金資產之匯入匯出,以 規避匯率風險,並應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 相關規定修改者,從其規定。